請問這條切結書是否有牴觸勞基法?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擲笅才是真正雲端運算)時間15年前 (2010/01/18 19:43),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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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錄取後,願意依公司需要,無條件接受公司任何派遣 (例:工作輪調、工作調動、工作場所及工作地點變更等) 與任用(例:職務調整與職位的派任等)。 以上如有違者,即使被錄取雇用, 亦願無條件接受公司依法解僱處份,絕無異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77.190

01/18 20:17, , 1F
當然違法啊 但是即使如此他解雇依舊生效
01/18 20:17, 1F

01/18 21:28, , 2F
多謝回答,但所謂的依法解僱還是包括資遣吧?
01/18 21:28, 2F
文章代碼(AID): #1BL4bEoa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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