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加班費
想知道一下大家的加班費都是怎麼算?
查了一下勞基法
第24條:(延長工作時間時工資加給之計算方法)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
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
倍發給之。
那如果我們公司平日都沒有給加班費(常常加班1~3小時)
這是可以跟公司提出疑問的事嗎?
還是說 沒有加班費是常態...
另外假日工作
按照勞基法是雙倍薪資
我們公司是給補休
但休假沒休完,最後是每年以工資(1倍)發放
但除了原本特休未休以外,加班的部份這不就相差一倍工資?
這點在勞基法上是不是也有問題?
謝謝版上前輩不吝回答
話說要不是最近公司突然制定上下班時間
規定出上班遲到時間
(雖然我沒有遲到過,但這是奇摩子的問題 ~"~
原本是類似責任制,不需要打卡,常常加班也沒有加班費,之前是一直都認了)
才讓我突然覺得,公司要這樣訂上班時間,是不是下班時間也該照規矩來呢?
不過也擔心
如果真的照實反應出想法
是不是在職場上就黑掉了
(雖然蠻多同事也都認為不合理,哪有這種一面倒的規訂.. 上班要準時 下班卻延遲..)
但同時又認為
這麼明顯一面倒向資方的事情
如果都不坑聲、不表達
那將來不就被吃定了嗎?
不過我也只是個新人 XD
如果真的在會議中提出好像又太過份了 XD
那適合在私下跟主管提出嗎?(輕鬆的or認真的..)
還是..應該埋在心中,同事間閒聊幹譙就算了,新人不要有太多意見 XD
而且沒有加班費行之有年,好像也不可能改變什麼
想問問大家的現況與想法?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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