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加班費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一萬英呎)時間14年前 (2010/02/28 20:09),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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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一下大家的加班費都是怎麼算? 查了一下勞基法 第24條:(延長工作時間時工資加給之計算方法)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 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 倍發給之。 那如果我們公司平日都沒有給加班費(常常加班1~3小時) 這是可以跟公司提出疑問的事嗎? 還是說 沒有加班費是常態... 另外假日工作 按照勞基法是雙倍薪資 我們公司是給補休 但休假沒休完,最後是每年以工資(1倍)發放 但除了原本特休未休以外,加班的部份這不就相差一倍工資? 這點在勞基法上是不是也有問題? 謝謝版上前輩不吝回答 話說要不是最近公司突然制定上下班時間 規定出上班遲到時間 (雖然我沒有遲到過,但這是奇摩子的問題 ~"~ 原本是類似責任制,不需要打卡,常常加班也沒有加班費,之前是一直都認了) 才讓我突然覺得,公司要這樣訂上班時間,是不是下班時間也該照規矩來呢? 不過也擔心 如果真的照實反應出想法 是不是在職場上就黑掉了 (雖然蠻多同事也都認為不合理,哪有這種一面倒的規訂.. 上班要準時 下班卻延遲..) 但同時又認為 這麼明顯一面倒向資方的事情 如果都不坑聲、不表達 那將來不就被吃定了嗎? 不過我也只是個新人 XD 如果真的在會議中提出好像又太過份了 XD 那適合在私下跟主管提出嗎?(輕鬆的or認真的..) 還是..應該埋在心中,同事間閒聊幹譙就算了,新人不要有太多意見 XD 而且沒有加班費行之有年,好像也不可能改變什麼 想問問大家的現況與想法?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70.175 ※ 編輯: quale 來自: 123.195.70.175 (02/28 20:19)

03/03 13:08, , 1F
看公司文化而定 那間公司完全符合勞基法的 =台灣人的
03/03 13:08, 1F

03/03 13:08, , 2F
夢幻公司...
03/03 13:08, 2F

03/04 01:47, , 3F
直接時薪乘1.6...俺公司是這樣算= =
03/04 01:47, 3F

03/17 00:20, , 4F
有爭取成功的例子嗎? 相關罰則為何?
03/17 00:20, 4F
文章代碼(AID): #1BYbpvnw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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