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怠惰處理外勞遭剝削 監委糾正苗栗縣
怠惰處理外勞遭剝削 監委糾正苗栗縣
2010-05-06 中國時報 【林如昕/台北報導】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0,5248,11050609x112010050600719,00.html
在苗栗縣工作的多位外勞向監委哭訴被強迫加班,但苗栗縣政府不只沒有積極依法
處理,對於另外一起工傷案件,還讓受傷外勞簽訂放棄權利的和解書。
雇主強迫外勞加班的情況相當嚴重,以監委劉玉山、沈美真調查的五名外勞為例,
每人平均每天加班六到八小時,雇主沒有足額給付工資,違反勞基法。
外勞申請勞資爭議協調時,苗栗縣政府沒有依法先辦理安置,不理會勞委會多次要
求,直到四個月後才作安排,至今也沒做過勞動檢查。監委批評苗栗縣政府不只不理會勞
委會,連監院發出的公文,也是催好幾次才有回應,處理態度相當怠惰。
另一個案也在苗栗縣,外勞在工作中壓斷手掌,最後簽下切結書,表明是自己疏失
才受傷,造成六十多萬損失。監委批評,苗栗縣政府在勞資爭議協調時明顯偏袒資方,讓
外勞失去法定工作權、傷病期間基本薪資等權利,因此糾正苗栗縣府。劉玉山強調,雖然
是兩起個案,但充分反映台灣外勞管理的問題,在諮詢會議中,多位專家學者都提到,外
勞的核心問題在仲介制度,未來會針對制度性問題繼續追查。
陳慶居/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晚間表示,華鴻紙業部分,主管單位去年四月邀勞資雙方協調,外勞並
未提出超時加班情事,僅要求結清工資,資方稱係外勞主動要求加班而配合作業,惟超時
工作早在去年九月即派員進行勞動檢查,並無監察院所言怠惰處理。
昆陽實業部分,外勞馮文興前年元月發生職災,醫生診斷應休息至二月底,縣府即
協調公司發給二萬五千元工資補償。至於被指強迫外勞簽訂切結書,係外勞自由意志下簽
訂,勞方提起訴訟亦經不起訴處分,顯見勞方告訴未具合理性,而非縣府處理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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