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員工不爽 提告 老闆愛的4連抱 代價60萬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無聊來上線)時間14年前 (2010/08/17 14:4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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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莊哲權/台東報導】 愛的抱抱,代價是六十萬元!台東一家溫泉會館的蔡姓老闆,趁著女員工整理客房時,連 續抱她四次,雖然蔡某辯稱是給她愛的鼓勵,但是女員工感覺不舒服而提出告訴,最後雙 方以六十萬元和解,等於抱一次的代價是十五萬。 沒事別亂抱,亂抱會挨告!在台東某溫泉會館上班的卅歲女子,今年二月三日上午九點, 在整理客房時,蔡姓老闆忽然進入客房,環抱該女員工數秒,一小時後,故態復萌,再度 進入客房,擁抱女員約一分鐘之久。 當天下午五點卅分,蔡某故技重施,又趁著女職員整理客房時,進入抱了約一分鐘;隔天 ,蔡某又進入客房內,再次擁抱該女員工數秒鐘。 女員工感覺受到騷擾和猥褻,越想越覺得不舒服,今年七月向警方報案,控告老闆違反性 騷擾防治法;不過,檢警調查時,蔡某大喊冤枉,辯稱是因為女職員工作認真,才給予熱 情的擁抱,是愛的鼓勵,不是性騷擾;而女員工則供稱「老闆有強吻的動作」。 後來,由於蔡某願意以六十萬元和解,女員工因而撤銷告訴;不過抱一次等於十五萬元新 台幣,有民眾開玩笑說,「代價真是太高了」。 至於是否構成刑法的強制猥褻罪部分?由於檢察官詢問女員工「被告(蔡姓老闆)是否有 用強制力讓妳不能反抗?」,女員工回答說:「沒有, (老闆)只是突然抱我,然後一 下子就放開了」,檢察官認為蔡某並沒有「乘人不及抗拒而為之」,未觸犯強制猥褻罪, 因此不予起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17/4/2b89w.html 心得:...性別工作平等法真的沒什麼鳥用 --

12/09 19:21,
16.7人?
12/09 19:21

12/09 19:22,
16+7=23
12/09 19:22

12/09 19:35,
是22
12/09 19:35

12/09 19:39,
那你國小可能要重唸喔
12/09 19:3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35.150

08/18 00:33, , 1F
唉@@
08/18 00:33, 1F
文章代碼(AID): #1CQYxv0S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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