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工時是否合法問題
當行銷人員難免有所謂的責任制
但我爸跟我說,上班如果有打卡,就不能算"責任制"? 真的嗎?
一直以來上班時間大部份都是九點或十點,到班一樣打卡
下班因為大家的各自的效率或業務量不同,所以下班時間都不盡相同
但公司規定上班時數必須滿9小時,才可打卡下班(扣除一小時吃飯時間)
現在公司又規定了,八點上班打卡,責任制的員工開始怨聲載道
然後上頭說了,八點打卡上班,一律七點打卡下班,不管業務是否處理完,
不準再有抱怨出現...,若還在留在公司處理一樣七點打卡下班,再繼續處理,
,然後問題來了,就算七點打卡下班,還是算超時了吧?這份工作超時也早已習慣
,但如果七點我打卡了~然後我還是留在公司處理工作,到九點十點我回家,如果路
上出了意外,公司到時候是不是也可以說離下班打卡的時間已經超過太久,所以可以不
負責相關的保險之類的?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去看待,業績都是看個人努力,用時間去換取業績,當然不會去抱怨
所謂的工時,只是當公司這樣硬性規定,我總覺得自己的權益似乎有受損
整理一下我的問題:
想請問,責任制,真的不用打卡?
打了卡,就不能算責任制?
但我們的薪資是用業績發獎金,所以工時也跟薪資沒多大關連,沒加班費也是正常吧!?
上滿十一個小時打卡下班,若還留在公司工作,若真的如同事說九點十點離開公司若出個
車禍之類的,公司推說離下班時間很久,跟上下班無關,可以就不負責了嗎?
我也不知道我PO在這個板對不對,如果有違版規,如有再請版主提醒會自刪
先謝謝各位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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