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年假與其他假期的相關問題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 ω ◎)時間13年前 (2012/03/30 21:5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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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ldmiyako (小盈北鼻~*)》之銘言: : 但是我們內勤人員的年假,要滿三年才可以有七天的假期 : 這是否是正常的呢? 滿一年即可有7天假,滿三年才給已違法 勞基法第38條 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WDAT01.asp?lsid=FL014930 (特別休假)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 給予特別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第79條規定了罰則 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七條、第九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 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三十條、第三 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 : 因為公司是隔週休制度的,但遇到連續假期 or 最近的清明節 : 通常都是老闆說「只能放一天」 : 那這真的是只能放一天嗎? 隔週休的公司需給兩天假 詳見此新聞 清明、兒童節同日 隔週休勞工可補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13/today-life11.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azukitw 來自: 111.255.12.178 (03/30 21:55)

03/30 23:16, , 1F
可是我們公司 公告出來的休假日期是僅4/4 補假部分 無
03/30 23:16, 1F

03/30 23:59, , 2F
縣市政府勞工局歡迎你!! (申請全公司勞動檢查)
03/30 23:59, 2F
文章代碼(AID): #1FTRi2wD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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