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工作壓力大 首宗自殺獲職災給付
工作壓力大 首宗自殺獲職災給付
2012-10-13 01:52 中國時報 【許俊偉/台北報導】
國內出現首樁自殺職災案例!勞委會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日前接獲
一件因自殺申請職業病鑑定的案件。委員會歷經兩次審查,最後確認自殺
是因工作壓力,依執行職務所致精神疾病通過鑑定。雇主依法要負全責,
死者家屬至少可獲勞保投保薪資四十五個月的職災死亡給付。
在台塑六輕煉油廠工作的勞工張倍逢,負責工安業務,原本去年十
月要結婚,卻因六輕連連大火,最後不堪工作壓力在婚前一周「以死明志
」,留下「希望公司對工安要求不能因主管權力而有所寬鬆」的「死諫」
後,從廠內高處平台跳樓身亡。
張倍逢當時才卅歲,還是家中獨子,對工作要求很高,直說結婚隔
天就要回公司上班,沒要度蜜月。死前簡訊僅說「無法達到政府、公司、
工程要求,我個人對公司感到非常抱歉、我將在煉二廠以死負責」,令喜
迎終身大事的未婚妻和家屬痛不欲生。
勞委會安衛處副處長陳森說,家屬直指六輕害命,要求賠償。雇主
則說如果認定是職災就負責。隨後勞保局受理家屬申請職災死亡給付,因
認定上有爭議,今年六月將案子送到職業病鑑定委員會。
由於是國內首宗因自殺申請職業病鑑定案,十七名具職業醫學和職
業衛生等專業委員,歷經兩次審查才確認是執行職務所致精神疾病。
陳森說,個案對工安要求完美,卻屢遭公司冷嘲熱諷,包商也不配
合,六輕甚至要他去看精神科。去年八月他特別前往醫院看病,卻未被診
斷出有精神問題。他說,個案自殺當天剛與主管發生爭吵,加上精神科醫
師也說是「適應障礙合併憂鬱及自殺行為」,委員會最後確認是職災。
案例會不會造成未來自殺職災認定爭議?勞委會強調,不見得每件
宣稱工作壓力自殺的案件都能通過鑑定,必須考量病症、罹病時序、危害
因子暴露證據和個人因素等客觀標準,由專業委員把關是否與工作有因果
關係。這次還參考日本案例,必須出事四十八小時前不能有精神症狀。
外界擔心此案會變相鼓勵勞工自殺,有「拿命換錢」的道德風險。
但勞委會指出,勞工不至於「拿命去換不一定認定成功的職災給付」,反
而認為案件有助提高勞工職災權益意識,以往根本沒有人會將工作自殺和
職災做連結。
原文連結: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2121/112012101300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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