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試用期離職須否索取離職證明與轉出單?
在某間公司做滿了六天後
因為某些因素想離職(試用期每周六均需上班...正職人員一個月
仍需周六上班兩次...底薪14k多,加上其他非經常性的給付如交通津貼
等也才23k..試用期勞健保也只投最低額,其他的就不贅言了@@ )
如跟公司索取離職證明與勞健保轉出單
會對下次面試有什麼影響嗎?
如果不索取...只有口頭上的請辭好像有點危險?
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因為實在是不想再去那間公司了
我打算明天提+請求當場支付薪資(該公司均以現金給付員工薪水)及辦理一切離
職手續
這樣的要求..會不合理嗎??
謝謝>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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