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 請教離職後請假問題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無尾熊)時間10年前 (2015/05/18 07:18), 編輯推噓2(2016)
留言18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工作未滿一年需提前十天告知辭職,在這十天是否能請事假 想請有經驗的版友回覆一下感謝。 我有打電話去勞工局問有兩個版本 1.勞工有請事假十四天的權利,可以跟勞工局反應 如果公司不給你請事假可以反應。 2.我請事假已告知課長,但我們的事假要簽到廠長那邊,課長同意 但廠長退回,不給你請,主管有否決權不讓你請事假,勞工局的是 說要看公司請事假規範如果要簽到廠長那邊就要廠長同意才可以請 事假 我自己的問題: 我工作未滿一年,需要提早十天提出離職,想請問這段期間可以請事假嘛? 我有查過主管有否決權,不給你請,我們公司請事假要到廠長,課長已同意, 但廠長退回,這樣怎麼辦 ,有條法規說勞工有請十四天事假的權利, 如果主管都否決這不就相牴觸了? 如果請事假主管刻意刁難不給你請, 過了三天會算曠職嘛?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68.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mployee/M.1431933531.A.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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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歸請假 辭職歸辭職 除非你能證明 主管不同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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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你要辭職 基本上很難 況台端所請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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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為何?天數為何?是否連續 均有審酌餘地 事假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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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有十四天 但勞動契約你也有提供勞務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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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也有管理的權利 如果事假理由是:我很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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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該批還是不批 還是可以請說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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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覆,我請四天是要找工作,有查到七天有兩天謀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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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照給其實我都沒差只想趕快離開,是課長批、廠長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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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說的基本上當參考就好 不懂或是故意唬弄人的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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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以勞工局說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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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謀職假僅限於非自願離職 若自願離職則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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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自願離職 只能等離職後再自己去找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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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樓上的話來說 原文提到勞工局說如果公司有事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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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是事假要簽到廠長同意 那麼廠長不同意是否符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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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規則於勞基法中所給予效力 視為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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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議原PO為這幾天費時間、費精力 去證明公司有意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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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這件事? 法律規定是這樣 實際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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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MP9RMG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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