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後慰留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feng81)時間9年前 (2015/07/16 00:12),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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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大好,第一次發文,若有格式錯誤請告知休改,謝謝。 出社會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102年11/1到職,任職1年8個月。 想請問我在7/3那天收到經理資遣我的命令,說我不適任,但他在7/14得知新制的資遣費是 0.5個月而非0.25個月,並需要先通報勞工局他要資遣員工,這兩件事後,經過一翻長談 後改口問我是否願意留下,在當時7/14因礙於當時情況並沒有當面拒絕,回答經理我會考 慮。在7/15告知他7/20再給他回覆,事後公司是否可因此認為我是自願離職而拒絕發放資 遣金及非自願離職書?謝謝各位。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231.1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mployee/M.1436976779.A.814.html

07/16 09:36, , 1F
若你回覆不留下就是自願離職;反之就是非自願離職
07/16 09:36, 1F

07/19 08:49, , 2F
7/3發的命令,什麼時候是離職日期?
07/19 08:49, 2F

07/20 13:18, , 3F
當初只有說1個月找工作 並沒有提離職日 應該是8/3滿一個
07/20 13:18, 3F

07/20 13:18,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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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3:20, , 5F
那若20號表示拒絕接受慰留 離職日要往後算20天嗎
07/20 13:20, 5F
文章代碼(AID): #1LfeQBWK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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