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勞資糾紛一些細節請益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被愛豢養)時間9年前 (2016/01/11 07:32),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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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五月,直屬主管在會議室中與我密談,表示 「因為業務縮減,公司有冗員,所以希望我接受資遣條件。」 會給我優於勞基法的資遣費與其他BALABALA。 2015年六月,領到各項費用之後,感覺沒有優於勞基法。 不巧卡在剛懷孕兩個月,胎況不穩,所以沒有直接向直屬主管詢問, 只有向「資遣後跟我對接的財務長」表示會抽空去公司收東西,順便詢問資遣費的明細。 領到薪資的前兩天,看到前直屬主管在FB上求才,職位跟我相似;只是職稱比我高。 2015年七月,因為養胎養得差不多了,所以到公司跟財務長確認薪資明細。 拿到一張「沒有寫資遣原因的離職證明書」。 因為六月被朋友提醒公司「資遣我後又徵人可能違反勞基法」,建議我提出申訴。 所以拿到那張沒有資遣原因的離職證明書時,覺得不妥當,於是隔天又向財務索取 「希望能開立有當初口頭告知我離職原因是因為公司業務縮減字句」的離職證明書。 結果財務說:資遣我的原因是業務變更。 然後迴避我說的業務縮減。 2015年八月,提出公司惡意資遣+懷孕歧視 公司在調解委員會提出了新的資遣原因為「不能勝任工作」 然後提出一堆事由文件指控我怠職,只是當初資遣我為了我的情緒要讓我接受,所以 才說是業務變更,實際上就是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資遣我。 調解失敗。 2015年十一月,懷孕歧視裁決,認定公司的資遣原因與懷孕岐視無關。 問題: 一、請問公司這樣一共換了三個資遣原因,除了直屬主管在會議室當天說的資遣 事由外,其他的公司在資遣我之前根本就沒有告知過我。 這樣公司站得住腳嗎? 二、事後公司舉證了一堆「認為我怠職」的事由,部份事由我因為權限與時效的關係 反駁不易,又無法向同業求救,是否可以有任何方式,可以向法院要求 「無視那些事證 / 請公司恢復我的權限讓我可以搜證 / 其他」 (公司的舉證都大概是資遣我前N個月的事證,在我有那些行為的當下公司都沒有 警告我 / 懲處我 / 扣薪 ) 三、同前述,公司這樣在「認為我有怠職的當下」沒有直接做出處理,事後才在我提出 申訴後,說是我不能勝任,這樣的資遣事由成立嗎? 四、如果判決確認公司真的是惡意資遣我,我事後再上訴懷孕歧視可以嗎? 五、如果判決確認公司真的是惡意資遣我,我對於可以索賠的金額沒有概念, 請問有版友可以給我建議嗎? 六、若公司在判決出示前,要先提合解,合解金我該怎麼計算比較洽當? 雖然我已經聘請律師來處理這件事了。 上來發問不是不信任律師,而是心裡很慌,想要有個底,或尋個勝訴的案例... 第一庭開完之後,律師說雙方沒有交集。 下一次開庭,小孩就出生了............... 每次得到新進度,就陷入焦慮狀態,一直反覆查看自己的陳述與所備的事證到底齊不齊 能不能反駁公司我根本沒有怠職...... 本來以為我所備的事證夠齊了,至少懷孕歧視不會輸 沒想到,懷孕歧視的判定讓我很無奈。 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4.12.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mployee/M.1452468739.A.710.html

01/11 12:25, , 1F
交給律師吧,時間漫長,妳得找點其他事情做
01/11 12:25, 1F

01/11 14:57, , 2F
尋找勞工局和勞工團體協助
01/11 14:57, 2F
文章代碼(AID): #1Make3SG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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