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工時不穩定的工作 怎麼算加班
以前的經驗想拿出來確認一下
之前的工作是約定月薪的正職
但工作是看公司有沒有接到委托
員工才要出外場
公司沒有接到委托
其實就沒有事情可做
公司有的時候一個月的委托案很多
每週六天都是早上6點上班打卡
下午五點打卡下班
有時沒有委托案
就可以休假一天或半天
工時不穩定
談薪水時是說就當每天朝8晚5
工時8小時
沒事就會讓你放假
有事就補回來
未提及加班費
這種工時亂七八糟的工作
怎麼算加班費?
每月公佈下月的假表時(公司確認完委托案後)
(畢竟要每週預留超過60小時的空間給公司安排)
不能配合的時間請假怎麼算薪水?
還是這種工作不能當約定月薪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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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96.1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mployee/M.1466209913.A.F94.html
※ 編輯: Yllew (220.136.196.154), 06/18/2016 08:34:5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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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有打電話去問過北市勞工局
他說這是變形工時,勞基法的加班規則不適用
又解釋了變形工時,說了好久
根本聽沒懂
唯一聽懂的那句就是
「顧主這樣的安排沒有違法,也不算加班」
令我嘆為觀止
有一個小島
上面的居民一週七天
有六天的時間
可以供雇主使喚
只要「提前」貼出公告
公告出來前
六天的時間都要空好來
等著被安排
「變形工時」法規寫得難以言解
問人、查資料只能一知半解
又無處求證
是何等祕傳?
從這事之後
我對勞基法的理解是:
用不易理解 或 難以推敲 的字眼
來「規範」勞工
反正大家都看沒懂
資方用法律上一些「變形工時」、「按勞基法規定」之類專業字眼
就可以騙一個員工
算賺一個員工
當滿街勞工都騙得差不多
這些浮造的規矩
就會法外成真
合理為當地民情
成為未來勞基法的方向
員工
不能組工會
看前輩申訴也沒救到
做吧!
※ 編輯: Yllew (1.169.233.35), 06/22/2016 21: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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