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討論] 勞資糾紛問題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A new life)時間8年前 (2016/10/04 04:0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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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為post文,想請教有經驗的人士,不知道放在勞工版合適不合適?還是要放去律師版請教? 朋友長期由台灣公司聘任長駐海外工作,三年前在海外遭遇雇主惡意不法資遣,經過漫長的三年官司總算勝訴,由高等法院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確認回復原職. 回復原職後,有幾個問提 1.僱傭關係存在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把 訴訟期間,沒給的特休假,年資假跟定期返台休假等,跟公司要求金錢賠償? 2. 訴訟期間的返臺機票是否也可以求償?該公司的返臺機票其實都是同仁自己買,之後公司給一個已經核定後的定額,如果同仁沒使用,會併入同仁隔年的1月份薪資內,算是經常性的定額補助. 3.訴訟期間,公司給該原職位的每月食宿交通津貼,是否可以求償?也是定額補助. 以上這三項,在之前提出僱傭關係訴訟的時候,沒有列入,但因總金額加一加也不少,現在確定僱傭存在後,再向公司請求可以嗎?公司如不願意是否就是再打一次官司呢? 4.勞保年資問題,新北市勞保局回函說無法註銷之前退保紀錄,那短少的3年勞保年資,勞保局說可以跟雇主請求損害賠償,請問可以要求那些? 要怎麼請求? 再提出訴訟? 5. 朋友復職後,公司把他當成重新再外派來計算,說是依照公司的內部工作規範,拿掉了外派多年應該有的機票張數,返台休假跟年資假等,造成權益受損. 僱傭關係存在不是已經確認過去從未離職過?這樣是不是公司違反判決的意思?這部份要如何爭取? 朋友原本的律師跟公司的律師對這些事項的看法不相同,都是各在一方說話,因此想多聽看看其他有過類似經驗的人士,會怎麼處理呢? ----- Sent from JPTT on my LGE Nexus 5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2.56.12.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mployee/M.1475525268.A.A90.html

10/06 13:29, , 1F
恭喜勝訴~~~推。。但真的能回去上班嗎?請求賠償~
10/06 13:29, 1F

10/17 11:17, , 2F
有任何意見,歡迎來此寫信! https://goo.gl/XBCDGh
10/17 11:17, 2F
文章代碼(AID): #1NyhgKgG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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