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Employee ]
討論串[討論] 〈勞資議事廳〉試用期間者是二等勞工嗎?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勞資議事廳〉試用期間者是二等勞工嗎?. 文/邱駿彥. Q:. 我報到上班的公司有「試用期三個月」的規定,有一天主管指責我工作沒做好,並威脅我試用期要打不及格。讓我非常緊張,萬一試用期沒通過,豈不是又失業了嗎?究竟「試用期」要怎樣判斷是否及格呢? (花蓮/淑美). A. 企業一般人都以為「試用期」通
(還有588個字)
內容預覽:
如果您在試用期間被資遣要爭取資遣費及預告工資的話. 上法院的實益不大,其他的解決方式可能比較快也比較有效益。. 第一、因為金額不高,假設薪資三萬試用期間三個月,資遣費也不過是3750元。. 為了這點小錢請律師上法院值得嗎?. 第二、有其他的救濟管道,各縣市勞工局皆可申請勞資爭議協調及調解。. 這類爭
(還有89個字)
內容預覽:
感謝這位大大的回答. 我再回覆如下. =>. 十日前預告+資遣費. 有一萬九千多元. 且已做了三個多月. 但如果要免錢的,只有法律扶助的狀紙服務. 我是先去咨詢. 咨詢的律師說看不太出沒有敗訴的理由. 但後來通過指派的律師又說不一定會贏. 只要公司能舉證且又我進入就簽了試用期合約. 如果輸了,什麼都
(還有151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