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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卦] 收入薪水降低 大家都默默忍耐
共 18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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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盟自由基本權分積極同盟自由(組織)與消極同盟自由(不加入). 另醫師或律師之"公會"組織有強制加入之規定是因為其身分有受政府及司法監督之必要. 因此以法定強制其加入. 而勞僱關係奠基於私法契約關係. 雖然因現代法治觀念有限制契約自由. 但本質上仍舊基於民法契約自由 法律僅為備位性質. 再者. 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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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國家的思潮都在強調限制契約自由,你要違背,我也沒辦法. 你停留在用邏輯套憲法. 邏輯正確不足以解決事情. 憲法應該是兼容並蓄,隨著人權概念而不斷演進的. 完全錯誤,自由不該被濫用. 就像私有財產制不是神話,早期的土地改革政策就是一種檢討. 你怪工會,代表你完全不了解洋華事件發生了什麼事情. 你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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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提提我在國家機器裡工作的看法好了. 純分享,別戰我. 這個部分我同意. 但是政黨輪替,不管是哪個政黨上來. 解釋勞工法令的人,永遠是用邏輯套憲法、○○法.....(族繁不及備載). 想推廣的人都因為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認定過度寬鬆掰了. 其實國家想要控管工會,最大的問題是職業工會. 因為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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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該怪的的不是勞工自己. 而是怪自己出了力了沒~我也只能做做宣傳. 前文有提到些歷史背景,包括亞洲盛行的徵兵制. 其實還有亞洲人對於挑戰權威的怯弱,外國法繼受國普遍有的權利意識貧弱. 還有國共內戰,對於工人階層團結連結到以前共產黨的社會因素種種. 台灣人好批評不鼓勵的態度,使公務員不勇於任事,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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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還是回一篇. 回到原點. 我跟你的筆戰是因為強制團結. 首先你一直說"歐美""先進國家"如何. 要抄他們的法條. 那我很清楚的告訴你. 這些國家都沒有強制團結. 我再重複一次. 強制團結加代收會費就是讓工會幹部躺著賺. 工會不靠自己的行動和訴求感召工人. 而是以法律強制他人加入工會. 工會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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