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公司積欠及延遲發薪想離職,權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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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pthong (ppthong)時間13年前 (2012/05/26 22: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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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經持續半年以上都有延遲發薪水的問題,. 月初要發的錢常拖到20幾號以後,都不通知...要自己刷簿子去問才說.... 而且公司其實很小,平常都會碰到或通到電話,. 連簡單的告知都不給,感覺很差。. 因為有看到類似新聞說可以請勞工局寄發存證信函給公司,. 拿欠薪之類的證明,且可要求公司開非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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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3→)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acknate (Nate)時間13年前 (2012/05/27 00: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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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主張公司未依勞動契約,定期給付薪資. 故請求非自願性離職,並請公司給付資遣費. 形式上可以先寫存證信函,等候公司回應,不過通常公司不會照做. 你就得去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其實可以直接找勞工局申請調解,
(還有80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pthong (ppthong)時間13年前 (2012/05/27 07:3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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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貼過來比較好回@_@. 推 ppthong:謝謝!另外想問存證信函的部分是勞工局會代寫還是都要自己 05/27 07:12→ ppthong:處理? 05/27 07:12推 ppthong:所以公司發的一般的離職單完全都不要去填寫就對了? 05/27 07:14→ ppthong:等到非自願下來
(還有171個字)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acknate (Nate)時間13年前 (2012/05/27 10: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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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自己寫,但有些縣市政府有法律諮詢可以先問原則上是理論上是事情發生30日內就要有行動從你的文章看起來,應該是這個月份還持續有這種狀況. 既然是持續性的,那盡快處理,仍不算超過30天. 如果你是因為2012年1月份老闆拖欠20天薪水. 現在要請求勞基法14條1項6款非自願性離職. 這樣就於法不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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