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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法令] 離職的法律問題及主管要求我用寫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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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代po. 我於今年4月應徵上一家公司. 目前快滿三個月試用期了. 但是課長最近突然跟我說. 他覺得我不能勝任這工作. 要求我寫保證書,只是一張A4白紙. 要求我寫:一個月後若沒達到公司要求標準,我就得自動請辭. 於是我在課長的壓力下,簽名押日期,但我現在才19歳. 離職單我還沒寫. 回家上網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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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準備錄音筆,錄下課長提出討論自動離職,並說出沒達到公司. 標準得自動請辭的意思表示(務必由公司主管說出他覺得你不勝. 任,但又要你自動請辭才可行動)。. 2.錄到以後,把關鍵段落打成逐字稿,並燒錄錄音檔光碟。. 3.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以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6項:.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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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沒踏入職場. 但是我也很怕我這種直來直往的個性會被上司討厭. 因為我在打工的地方如果遇到上司真違法的地方. 我都是毫不客氣回他. 你敢扣我薪水我立刻檢舉你. 說真的. 這招超有效. 他就變成縮頭烏龜了。。。. 之後你就等著他們主動要給你資遣. 你在去申請非自願離職. 再領失業補助即可. 但要滿足
(還有10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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