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令] 離職的法律問題及主管要求我用寫保證消失
※ 引述《yun2626 (yun2626)》之銘言:
: 以下代po
: 我於今年4月應徵上一家公司
: 目前快滿三個月試用期了
: 但是課長最近突然跟我說
: 他覺得我不能勝任這工作
: 要求我寫保證書,只是一張A4白紙
: 要求我寫:一個月後若沒達到公司要求標準,我就得自動請辭
: 於是我在課長的壓力下,簽名押日期,但我現在才19歳
: 離職單我還沒寫
: 回家上網查資訊後才發現,這是公司的手法,讓我拿不到資遣費
: 請問我現在還來得及賴著不走嗎?
: 我也沒做什麼錯事,
: 當初課長也說有問題就直接發問,
: 但我最近問他問題他總說 :這樣要問我?
: 然後說:上次跟你討論自動離職的事你考慮的怎樣?
: 我就覺得你不能勝任這工作,不夠積極等等...
: 請問各位我目前這樣該怎麼做?
我還沒踏入職場
但是我也很怕我這種直來直往的個性會被上司討厭
因為我在打工的地方如果遇到上司真違法的地方
我都是毫不客氣回他
你敢扣我薪水我立刻檢舉你
說真的
這招超有效
他就變成縮頭烏龜了。。。
之後你就等著他們主動要給你資遣
你在去申請非自願離職
再領失業補助即可
但要滿足它的條件才可以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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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mployee/M.1436467151.A.99B.html
推
07/10 10:33, , 1F
07/10 10:33, 1F
不算數,因為他沒有承諾給誰?除非主管自己蠢說出整個過程,受害人一方面在蒐集主管曾
經對其他受害同事的證據即可
※ 編輯: aaa1111 (223.138.180.146), 07/10/2015 11: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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