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給未來的錄事,庭務員
※ 引述《VENF (11)》之銘言:
: 是不是要不斷key in一堆資料
: 眼睛會不會很累阿
: 還要打一整本判決書???
: 就是一直不斷打字???
非訟中心的分案就是要一直打字,輸入當事人的資料;
簡易庭的分案當事人資料有人幫忙打,但是分案的工作是要將案子「分類」成什麼類別
所以要研究當事人的訴之聲明和事實理由,才能決定將案子分成什麼列別。
上班嚴格來說有2/3以上的時間都是一直要用電腦,眼睛酸度數增加是一定的啦~~所以
中午一定要休息睡覺才可以。
判決書不會輪給錄事打啦~~錄事的定義就是負責所有的「送達」工作,所以用電腦都是
在印開庭通知書、回證、信封、公文函稿。
所以打字速度很重要,可以加快作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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