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刑訴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天黑了)時間13年前 (2013/03/21 21:46), 編輯推噓6(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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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去考嘉義的法官助理,有一題看了實在是不知道爭點在哪裡,煩請版上的高手解惑 甲與A發生車禍,造成A及其車內乘客B受傷,檢察官認為甲有過失造成AB受傷,故對甲 提起公訴,甲在審判中與A達成和解,A於準備程序中撤回對甲之告訴。 而B和甲一直談不攏,但因甲坦承犯行,因此法院亦行準備程序後,對此部份改依簡易 審判程序處理,對甲判決拘役50日,並得易科罰金,判決確定。 法院另就A撤回告訴部份,對甲為不受理判決,檢察官收受判決後,認為法院此不受理 判決違法,因而提起上訴,上訴法院應如何處理?理由為何? 既然撤回告訴,就欠缺合法起訴要件,法院自須為不受理判決。難道是因為已經判決確定 所以A部分也受既判力所及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241.154

03/21 22:00, , 1F
淺見:甲1行為只受1判決,依302第1款應為免訴判決
03/21 22:00, 1F

03/21 22:42, , 2F
單一案件既判力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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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2:45, , 3F
同一樓,很傳統的考題
03/21 22:45, 3F

03/21 22:48, , 4F
但是我好奇的是檢察官為啥覺得那個判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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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3:52, , 5F
甲一行為致AB受傷 想像競合 為刑訴的裁判上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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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以一罪起訴 若法院亦認為一罪 主文需寫B部分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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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3:55, , 7F
A部分於理由欄敘明有303不受理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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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0:01, , 8F
若法院認為數罪 才可以下兩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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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邊我覺得是對A的判決有379條12款不告而理 應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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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0:05, , 10F
對B的判決漏未提到A 則漏未判決 亦為379條12款告而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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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0:05, , 11F
一點淺見 不知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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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1:29, , 12F
但題目好像也沒有說法官認為的罪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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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1:30, , 13F
但我覺得題目就是要像J大說的那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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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1:32, , 14F
所以可以先寫檢察官起訴只有暫定之效力 依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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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依379第12款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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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上訴法院認為是一罪 依348條2巷可以擴及審理未上訴B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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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1:36, , 17F
然後按院字2510號 像J大說的 有最主文諭知 免訴理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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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67年第10次決議 想像競合 一罪數行為 既判力及於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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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最後再說 若上訴法院認為是數罪 上訴無理由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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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並敘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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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1:41, , 21F
大概是考這2號實務見解 和單一案件既判力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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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1:42, , 22F
謝謝J大的回答 發現自己這裡一團糨糊 翻書複習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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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1:42, , 23F
希望沒有解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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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3:49, , 24F
還沒判確好像無67.10th? 另依院2510的理由中說明,要是誤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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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3:52, , 25F
主文為不受理判決,是否違法? 不知有無資料可參,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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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4:02, , 26F
院2510說:苟理由內業已明認..究難謂第一審對之未加裁判。
03/22 04:02, 26F

03/22 04:02, , 27F
那寫在主文裡似乎更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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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7:52, , 28F
其實要看法院認為幾罪 若認為一罪 則免訴、不受理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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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7:53, , 29F
要寫在理由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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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7:54, , 30F
看完P大的 發現我才寫得像一團糨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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