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投票行賄罪是哪種犯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ω・)問問)時間13年前 (2013/04/11 18:3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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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想問一下投票行賄罪是連續犯/集合犯/接續犯? 我看99年第5次決議說。 修法前是通說是採連續犯, 決議結果是採接續犯。 可是學者又有見解說是採集合犯,一次選舉算是一行為。 最高院有見解是認為行賄幾次就抓幾次。 到底是採哪一種犯? 有點昏頭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5.224

04/11 18:55, , 1F
個案判斷有無接續關係
04/11 18:55, 1F
文章代碼(AID): #1HPf8ebV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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