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民法/民總 詐欺的主張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牧羊人)時間13年前 (2013/05/28 16:22),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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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賴農惟書P4-106 有舉例,略以 甲誤信乙說甲的畫是假的,所以10萬賣給乙 後來乙以真畫價錢50萬賣給丙,該如何救濟 其解為 甲乙行為無效得撤銷,但丙善意取得,所以 甲對乙得主張 1.不當得利,甲得對乙主張返還50萬不當得利 2.侵權行為,應以金錢賠償 請教: 1.不當得利在這是主張10萬還是50萬? 對比賴書p4-112也有類似題,乙對甲說你的是假畫10萬收, 轉賣200萬,怎麼那題的不當得利寫的是返還10萬? 2.p4-112那題還有加寫一個無因管理請求權,可請求返還200萬 在這題有加上的必要嗎?無因管理,請求返還50萬... (另外這裡要討論不法管理的必要嗎?) 3.p4-66有一題為甲騙乙說要把玩具捐給兒童,結果轉賣給丙 該題用民法114條準用113條來請求甲損害賠償,都是詐欺 怎麼不都用184和179條就好了? 以上~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38.176

05/28 17:28, , 1F
建議你把這幾題完整的打出來,不然版友看了也是在猜而已
05/28 17:28, 1F

05/28 17:29, , 2F
這樣不能真正幫你解答問題,反而可能誤導你,請參考
05/28 17:29, 2F

05/28 17:39, , 3F
張台大和李淑明有不同見解 但正妹永遠是對的 我贊同以市
05/28 17:39, 3F

05/28 17:40, , 4F
價為準而非受領價金
05/28 17:40, 4F

05/28 17:45, , 5F
否則無償無權處分就科科惹
05/28 17:45, 5F
文章代碼(AID): #1Hf6a_NU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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