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100年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grf)時間13年前 (2013/06/14 10:11),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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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出處:100年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第25題 題目:甲有 A、B 二地,因出賣 A 地給乙,致 B 地與公路無適宜之連絡, 不能為通常之使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可以任擇 A 地或其他相鄰之地而通行之 (B)甲通行鄰地已造成鄰地負擔,不得再主張開設道路 (C)甲通行鄰地時,為求便利,可任意選擇通行之處所 (D)若甲不主張開設道路而通行 A 地,無須支付乙償金 答案:(D) 看完題目在想應該是考人為袋地之袋地通行權 我查看了一下人為袋地的法條(789條), 法條字面上似乎造成人為袋地的原因僅限於「讓與」或「分割」 但題目是因買賣土地而造成袋地 請問大家因買賣而造成之袋地是否也適用789條?請問是否有判例可供參考? (還是說,是因為買賣而進行分割? @@") 煩請解惑了,感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194.42 ※ 編輯: grf 來自: 111.253.194.42 (06/14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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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難道不用讓與?還是你的讓與只限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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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1:20, , 2F
是說...讓與的原因有很多,而買賣是其中之一嗎?買賣土地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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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1:23, , 3F
讓與所有權嗎?是否跟透過登記「取得」不動產物權意思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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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2:02, , 4F
買賣就是讓與啊...兩人有"讓與(所有權)的合意"啊
06/14 12:02, 4F
文章代碼(AID): #1HkdkwEV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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