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公民初等-認領與準正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姬 泰)時間13年前 (2013/07/30 13:0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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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ranejay (曙光)》之銘言: : 陳萱2013公民 第1-23頁 第39題 : 王姓富商娶了三房妻子,大房是法律上的配偶,但未生下任何子女,而王姓富商與二,三 : 房共生下9名子女。依據我國民法規定,這9民子女為非婚生子女,但是王姓富商本人可依 : 法辦理何項手續將這些子女視為婚生子女? : (a)收養(b)認領(c)準正(d)認養 : 答案是b 我想問c準正可以成為婚生子女嗎? : 查網路上說 : 民法 1065 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 是不是民法只有規定認領才能算婚生子女,準正民法沒有規定,所以準正不能成為婚生子 : 女嗎? : 謝謝! 準正就是指非婚生子女的父母結婚了他就會自動變成婚生子女 所以富商只要和非婚生子女的媽媽結婚就會有準正的效果 因此只要他和法定配偶離婚,再和其中一個結婚,該女子的小孩就會準正唯婚生子女 但是題目沒說他們有離婚,他也就不可能和其他人結婚,就不可能會有準正的情形發生 -- Diami una conclusione felic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3.127

07/30 13:31, , 1F
謝謝!
07/30 13:3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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