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刑總-公務員定義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麗塔媽)時間12年前 (2014/02/12 17:16),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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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題目 某便利商店店員甲沉溺賭博向地下錢莊借錢,因遭威脅便把當日代收稅款全數據為己有,請問甲是否為刑法上之公務員?又如果甲是公立銀行僱員,受政府稅捐稽徵機關或其他機關委託之代收稅款,答案是否不同? ※ 引述《mamarita (麗塔媽)》之銘言: : 讀兩位老師的書(李允呈與撲馬),發現歧異。。。 : 99年原住民特考 : 原題恕簡略 : 代收稅款的便利商店店員,跟代收稅款的公立銀行行員(僱員),那一個是刑法上的公務員? : 1.撲師書寫都不是,因為代收稅款沒有公權 力,不繳錢被強制執行才是公權力。(而且書上寫便利商店店員討論委託公務員,銀行僱員討論授權公務員,銀行僱員為何討論授權公務員我也不解。。。。) : 2.李師認為,公立銀行行員是刑法上公務員(委託公務員)。 : 拜託好心前輩解惑一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232.137

02/14 13:23, , 1F
授權公務員應該與銀行法相關? 委託公務員常見就像車行驗車
02/14 13:23, 1F

02/15 01:36, , 2F
拜託拜託!誰可以幫忙解惑啊?
02/15 01:36, 2F

02/16 22:32, , 3F
不管哪一種,最後都是要有公權力的行使。
02/16 22:32, 3F

02/19 11:01, , 4F
所以公立銀行僱員代收稅款,不算委託公務員囉?
02/19 11:01, 4F

02/20 20:30, , 5F
都可以啦,要過程又不是要看答案。
02/20 20:30,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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