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103年司法類考試日程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sorrows)時間13年前 (2013/09/09 21:17),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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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員全國統一,大家做的事同類性很高,需要懂得也差不多 為什麼不乾脆取法大學聯考統一考科,一體分發? 尤其可以放在一組的司法人員,譬如說 司法官、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法律實務組、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公證人、三四等書記官、法警、執達員、執行員、錄事、庭務員 甚至可以外加高考特考的法制和法務 考科就是: 現行司法官考科再加上強執、智財法、破產債清、非訟、公證法、稅法 然後一樣採二試,一試幹掉一半,剩下的應考二試 二試分數出來後依分數高低選填志願 假設總分2000,我的分數是650,第656名,志願同上所列 但因為強者都把司法官事務官執行官等占走了,我還是可以排到當個小錄事 這樣的考制,既公平,又不會漏掉有能力的人,也不會有考上不報到的 現在改來改去,書記官不考非訟、行政執行官不考稅法,學非所用,用非所學 又一堆人練筆不報到,浪費國考資源、困擾用人機關 不如統一考制一舉解決所有的問題 ※ 引述《hk416 (cola)》之銘言: : 我覺得對書記官 法警應該衝擊不太 : 以往實力好的 會去考司法官的人 : 明年可能會報考檢事官(有改考科 改考強制執行法等 對法律系是利多) : 或是 行政執行官 執達員 : 因 志在司法官的人根本不在意去當這些人員 : 但既然多一次機會 那就選擇跟司法官有重複的科目 : 而剛好檢事官 執行官 執達員 的考科都跟司法官第一ˋ二試重複 : 不像書記官還有個法組 : 與其浪費時間 不如選上面 : 反正也是練筆 : 當然啦 這些人練筆 可能會考上 : 對本來 志在事務官執行官執達員的要報考的人 就衝擊很大 : 無形多很多對手 : 所以非法律人 別怕啦 怕的話 去轉考監獄人員 : 這個幾乎法律系的人不太會去考 -- posted from MHP7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4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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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薪水也統一的話,那我要當法警!(法警成為第一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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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了,通譯才是第一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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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譯不是打雜的嗎?!((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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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記得也要改7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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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考錄事的人表示:幹!考個錄事你要我唸1X科有沒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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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搞不好會破20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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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你說的這個模式其實也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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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之一,只不過改革的阻力比想象中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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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後來選變動相對較小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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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BSfKdy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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