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通訊監察所獲資料轉為行政調查用,依據?
※ 引述《ntnusleep (蟲蟲蟲)》之銘言:
: 最近王院長案鬧得很熱鬧
: 我一直想不通為什麼新聞有時會報
: 檢方這邊通訊監察所獲資料轉為行政調查用,因此合法云云
: 他方卻以依通訊保障暨監察法第17、18條之規定指稱檢方違法公布監察資料
: 因此想請教一下這事件的法律問題
: 進一步請問
: 如果一開始是合法監察,但監察無犯罪事實,有行政不法
: 該監察資料是否可以使用在行政調查?
: 感覺好像 刑訴 和 行政法 的交會帶
接下來問問關說請託的問題
什麼是關說?
哪種關說有刑事責任?
哪種關說僅有行政責任?
立委請檢察官勿濫權上訴,是否為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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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2.233.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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