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行政法請求權時效問題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無盡黑暗道 千古一人行)時間12年前 (2014/02/27 01:55),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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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dycj (享受人生)》之銘言: : 標題: [課業] 行政法請求權時效問題 : 時間: Mon Jan 13 22:28:56 2014: A公司為依組織規程設置之公營事業,於84年間,向高雄市政府申請挖掘道路埋設管線, 經高雄市政府核准並發予「道路挖掘許可證」,並依行政院函釋,就A公司埋設管線之事 實,免收土地使用費。嗣因高雄市政府於86年間訂定「高雄市市有土地裝置埋設管線計收 使用費作業規則」,並經清查後,乃於100年10月11日發函,請A公司繳納自87年1月1日起 之土地使用費。 三)A公司如主張高雄市政府87年1月1日至95年12月31日之土地使用費請求權已罹於時效 ,是否有理由?試分別說明之 為何自95/10/11~95/12/31的土地使用費還是可以追討(老師是說從100/10/11回溯五年) 不是行政法施行後殘餘期間超過5年者縮短為5年而已嗎(也就是95/1/1請求權就消滅了嗎) 回溯五年是怎麼來的呢?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36.232.101.59 : 推 rabes:被偷走的…(誤) 01/13 23:23 : → ddkkz2003:行程法施行前跟施行後發生的請求權要分開討論 01/14 00:02 : → wanglaoda:95/1/1請求權消滅主要是針對90/1/1前類推民法的殘餘期間 01/14 00:05 : → wanglaoda:90/1/1行程法施行後請求權為五年.只能在五年內追討 01/14 00:07 : → wanglaoda:100/10/11回溯5年只能追到95/10/10之後的.其他都超過5年 01/14 00:20 : → white74912:第一段,施行前最長時效到95年第二段,施行後如100-10- 01/14 19:34 : → white74912:11減5年,95-10-1-0都時效完成 01/14 19:38 : → white74912:第三段,95-10-11~95-12-31,才能要。 01/14 19:39 : → white74912:97年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比較好了解! 01/14 19:41 : → asdycj:謝謝各位大大的說明!我有懂一點了 01/14 20:15 借前面的po文發問 老師有說100.10.11因請求而時效中斷 可是 100.10.11 是消滅時效期間內? 於此時重新起算時效 溯及.往後五年都可以請求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ly1116 來自: 59.115.178.10 (02/27 01:57)

02/27 03:45, , 1F
因為97年高等行政法院座談會有講到,類推適用民法15年
02/27 03:45, 1F

02/27 03:46, , 2F
應該適用民法債篇3條2項,適用行程法131,所以殘餘期間
02/27 03:46, 2F

02/27 03:47, , 3F
依90.1.1施行起,五年內不行使消滅
02/27 03:47, 3F

02/27 23:47, , 4F
於100.10.11以行政處分請求,即該日前五年的請求權時效
02/27 23:47, 4F

02/27 23:52, , 5F
均中斷(第131條第3項) 但自何日中斷則真叫我頭痛~''~
02/27 23:52, 5F

02/27 23:54, , 6F
林清老師說95.10.10前罹於時效,10.11以後則中斷
02/27 23:54, 6F

02/27 23:56, , 7F
但于亮的題庫則寫95.10.1以前前時效消滅,10.13以後中斷
02/27 23:56, 7F

02/27 23:57, , 8F
也不知道到底哪個是對的= = 我自己又有不同想法…
02/27 23:57, 8F
文章代碼(AID): #1J3Yg4uT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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