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刑法 刑罰較重或較輕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nokia2009 (Talk2009)時間12年前 (2014/03/21 22:15)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想像競合是一行為侵犯數法益,
如果一重傷一死亡,
卻只評價較輕刑責,
那是鼓勵犯罪,
鼓勵人勇敢犯罪,
反正打錯人也只是選輕的判,
這並不合理。
※ 引述《Cranejay (Sunshine)》之銘言:
: 課本舉了一個例子說
: 某甲本欲殺乙,卻命中乙旁之丙而致死
: 本例構成對乙殺人未遂與對丙過失致死之想像競合
: 而依較重之殺人未遂處罰
: 我想問刑法的原則不是從輕嗎? 為何這裡選擇較重的處罰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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