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不純正身份犯v.s.雙重身份犯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damonwhk (Damonwhk)時間1年前 (2024/01/30 23:53)推噓2(2推 0噓 8→)留言10則, 4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esienhour (Benson)》之銘言:
: 一般不純正身份犯多以刑法第274條生母殺嬰罪為例,雙重身份犯則以第336條業務侵占罪
: 為例。前者是指依據不同身份之人,觸犯此罪會適用不同刑罰;後者則是指法條中,同時
: 具有純正與不純正身分犯之性, 侵占罪之行為主體須為具有持有關係之人,屬純正身分
: 犯之性質,而若不具備業務此一身分,行為人為侵占之行為仍會構成普通侵占罪。
: 請問各位大大,這還蠻繞口的,感覺是一樣的東西,為何一個叫不純正身分犯,一個叫雙
: 重身分犯?
: 感謝解惑!
生母殺嬰 業務侵占
審查第一層 殺人(一般,沒有身分問題) 侵占(純正身分犯)
審查第二層 生母(身分) 公務和業務關係(身分)
=====================================
結論 只審查了一層的身分 審查了二層的身分
第一層是審查構成要件,殺人罪不用審查身分,但侵占罪必須以持有關係之人為要件
符合了第一層
再去討論第二層因身分而加重減輕的情形。
二者不是同樣的東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39.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706630030.A.512.html
→
01/31 00:42,
1年前
, 1F
01/31 00:42, 1F
→
01/31 00:42,
1年前
, 2F
01/31 00:42, 2F
→
01/31 00:42,
1年前
, 3F
01/31 00:42, 3F
推
01/31 00:50,
1年前
, 4F
01/31 00:50, 4F
→
01/31 00:50,
1年前
, 5F
01/31 00:50, 5F
→
01/31 00:57,
1年前
, 6F
01/31 00:57, 6F
→
01/31 00:58,
1年前
, 7F
01/31 00:58, 7F
推
01/31 18:20,
1年前
, 8F
01/31 18:20, 8F
→
01/31 18:20,
1年前
, 9F
01/31 18:20, 9F
→
01/31 20:34,
1年前
, 10F
01/31 20:34, 1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mination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1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