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法各罪所定刑度上下限的方式有邏輯嗎?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謝謝提醒)時間3月前 (2024/07/18 17:34),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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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一個問題 關於刑法的各罪責的有期徒刑所訂定的方式 有些會規定"...年以上...年以下" 但有些只會規定"...年以上" 或"...年以下" 想請教的是 如果只規定下限"...年以上" 那意思是說可以最重判到無期徒刑嗎? 又如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五款 對於延押次數的規定 限定於最重本刑十年以下 但為何不是針對最輕本刑做規定呢? 就是說這些刑事法規對於刑度的上下限的立法 背後是有怎樣的邏輯或道理可以理解? 以上請教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9.2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721295266.A.EAE.html

07/18 17:54, 3月前 , 1F
建議好好念書。
07/18 17:54, 1F

07/18 17:54, 3月前 , 2F
有期徒刑跟無期徒刑是不一樣的阿 老哥
07/18 17:54, 2F

07/18 17:55, 3月前 , 3F
先把刑罰論看完 你的問題會少一半
07/18 17:55, 3F

07/18 18:05, 3月前 , 4F
罪刑法定 沒有寫的不能判
07/18 18:05, 4F

07/18 19:29, 3月前 , 5F
好的 謝謝大家
07/18 19:29, 5F
文章代碼(AID): #1ccE6Ywk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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