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侮辱公務員職務罪違憲!辱警「X你娘、沒懶X」 4人都無罪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時間2月前 (2024/09/11 17:55), 2月前編輯推噓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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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驕傲-92共識)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侮辱公務員職務罪違憲!辱警「X你娘、沒 時間: Wed Sep 11 17:36:59 2024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唐詠絮 3.完整新聞標題: 侮辱公務員職務罪違憲!辱警「X你娘、沒懶X」 4人都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憲法法庭今年5月判決侮辱公務員職務罪違反言論自由違憲後,彰化地方法院日前針對4件被 告對員警飆國罵的案件,同時判決無罪。這些案件的被告,雖然口出「X你媽」「X你爸」、 「臭警察」等惡言,但法官認定這都是被告一時的口頭情緒發緒,並不會妨害公務,更不會 造成警察執行上的困難,因此將4案全都判決無罪。 依據彰化地院提出的4件判決書,有1件是發生在彰化監獄,一名徐姓受刑人於8年前在舍房 內大聲咆哮,嚴重違反秩序,周姓管理員戒護將他送往正舍時,徐不滿遭周男推撞擊頭部致 傷,狂飆髒話「X你老爸、X你老媽」狂罵,兩人都提告。周被依假借職務傷害罪,判緩刑2 年定讞;徐男則被依妨害公務起罪嫌訴,法院認定,徐是遭到對方動手後受傷才會飆髒罵, 並沒有影響到後續的公務執行,因此判決無罪。 另外2件酒後在小吃店咆哮,員警到場制止,被告仍不斷的辱罵員警「你這個臭警察」、「 你不要在那邊沒懶X」,遭依刑法侮辱公務員罪起訴。 還有彰化市一名王姓男子,懷疑自己的車遭前妻毀損,氣得撂2人手持棍棒到前妻住處尋釁 ,警方據報到場,王男不斷的飆罵「警察是又怎樣」、「恁爸連警察也照打!X你娘」,他 事後被帶回警局,辯稱,「警察當時說的話我也沒有在聽」、「罵這些話,我又不是針對警 察」。 對於該4案的判決,同一法官說明,依據憲法法庭113年判字第5號判決,對於侮辱公務員罪 部分,應限於行為人對公務員當場侮辱,而且是基於妨害公務之主觀目的,足以影響公務員 執行之情形,法官並深入闡述立法要旨、妨害公務之認定及其程度。 法官指出,該法保護的法益為「公務執行」,但並不包括公務員名譽、公職威嚴,法院對於 個案認定時,不得僅因人民發表貶抑性侮辱言論,即逕自認定其必具有妨害公務之故意。至 於妨害公務是指侮辱的行為已明顯干擾到公務員的指揮、聯繫。一般單純的口頭嘲諷或抱怨 或出於情緒反應的辱罵,雖會造成公務員的不悅,但通常不會因此妨害公務。 法官認為,該法並非要求公務員對人民無理的辱罵時,只能忍讓,國家本即擁有不同強度的 公權力以達公務之目的,面對無法的辱罵,公務員代表國家透過合法手段排除、制止言論, 例如由在場同僚、主管警告、制止,若人民立即停止,則不得以侮辱公務員罪定之。反之, 持續制止不勸,即判斷其已足以影響公務員之公務執行。 法官強調,對於被告等人口出侮辱性言論並不構成侮辱公務員罪,但不代表法院贊同或鼓勵 此種不雅言論,不處罰並不代表贊同。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911/2815136.htm 6.備註: 5樓沒懶惰 -- 中国台湾人的驕傲-両岸一家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93.2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6047422.A.4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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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是司改急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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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沒卵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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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回歸到民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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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以後黑道罵鴿子也不用顧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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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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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覺得這條很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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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立委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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鴿子本來素質就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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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罵法官也應該無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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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罵 但就是賠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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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國家公權力介入就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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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被看扁耶!謝謝人權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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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39, 2月前 , 13F
民進黨司法改造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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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39, 2月前 , 14F
這算卡神福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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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真大,有罪沒罪隨他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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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0, 2月前 , 16F
應該以現行犯直接逮捕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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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0, 2月前 , 17F
可以罵法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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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妨礙公務應該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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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0, 2月前 , 19F
不可以罵記者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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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1, 2月前 , 20F
就稍告了幾條,比如說加重毀謗,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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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公務員跟妨害公務是兩碼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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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2, 2月前 , 22F
因為侮辱公務員罪比公然侮辱重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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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2, 2月前 , 23F
告公然侮辱就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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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欸,好爽喔,來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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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2, 2月前 , 25F
應該還是可以告公然侮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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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2, 2月前 , 26F
法官的意思應該是要你去告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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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2, 2月前 , 27F
法官的意思 是你要原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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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3, 2月前 , 28F
法官講很清楚呀個人名譽與公務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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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3, 2月前 , 29F
請換條法來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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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3, 2月前 , 30F
口出侮辱性言論並不構成侮辱公務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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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4, 2月前 , 31F
公然侮辱一樣會中 不要以為能這樣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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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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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反過來說怎樣才能被告侮辱公務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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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5, 2月前 , 34F
不服從的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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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員警確實也是在執行公務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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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5, 2月前 , 36F
簡單來說就是違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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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6, 2月前 , 37F
對法官丟鞋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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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6, 2月前 , 38F
大法狗和檢查狗是受党保護的 不要以為和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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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6, 2月前 , 39F
個小警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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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羈押亭上罵法官保證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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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7, 2月前 , 41F
但被罵又不會妨礙你執行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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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7, 2月前 , 42F
私人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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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8, 2月前 , 43F
法官這樣解釋...好像有點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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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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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8, 2月前 , 45F
罵法官呢,幹你娘法官就是雙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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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9, 2月前 , 46F
警察真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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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公然侮辱罪阿 沒道理公務員有特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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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9, 2月前 , 48F
鬼島真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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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9, 2月前 , 4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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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49, 2月前 , 50F
各位別亂學r 很吃法官心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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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50, 2月前 , 51F
侮辱本來就不太可能妨礙執行公務,那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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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50, 2月前 , 52F
條難道就是廢話一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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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50, 2月前 , 53F
以前只要罵警一定妨礙公務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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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50, 2月前 , 54F
法律像月亮阿 初一十五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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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哦? 是警察不算公務員還是x你娘不算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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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50, 2月前 , 56F
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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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51, 2月前 , 57F
司法可信度越來越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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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51, 2月前 , 58F
對法官飆國罵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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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51, 2月前 , 59F
就知道了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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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52, 2月前 , 60F
說可以罵的想太多了,還有社維法跟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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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52, 2月前 , 61F
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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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52, 2月前 , 62F
畢竟DPP也很臭嘴,還敢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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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52, 2月前 , 63F
法院有藐視法庭罪,不要以為法官跟警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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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52, 2月前 , 64F

09/11 17:53, 2月前 , 65F
請該名警察罵法官測試法條有效性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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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54, 2月前 , 66F
法官有「法官法」保護,各位別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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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7:55, 2月前 , 67F
法官知道不是所有辱罵都算妨礙.侮辱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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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eewalker (117.56.55.25 臺灣), 09/11/2024 17:55:19 ※ 編輯: Reewalker (117.56.55.25 臺灣), 09/11/2024 17:55:57

09/11 19:38, 2月前 , 68F
好爽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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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2:18, 2月前 , 69F
就一般的公然侮辱 妨礙名譽 以個人的名義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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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06:43, 2月前 , 70F
這個也還好,在美國根本不會罰,很多被警察找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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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06:43, 2月前 , 71F
民眾還不是Fuck you照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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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06:44, 2月前 , 72F
警察最好這麼玻璃心,只是淪為對付民眾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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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5:40, 2月前 , 73F
大釋憲年代 什麼都能申請釋憲 然後還真的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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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0:15, 2月前 , 74F
真會講 不處罰不代表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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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4:23, 2月前 , 75F
這也只是這位法官的心證而已 運氣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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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9:56, 2月前 , 76F
不知道16年後能不能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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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9:56, 2月前 , 77F
評論法官是不是菜鳥而不被妨礙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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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0:00, 2月前 , 78F
意思就是有錢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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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3:42, 2月前 , 79F
被罵不會妨礙執行公務?活在象牙塔嗎,一直對你幹X 娘罵
09/17 23:42, 79F

09/17 23:42, 2月前 , 80F
,怎麼可能不會被影響
09/17 23:42, 80F
文章代碼(AID): #1cuMa8Kh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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