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課業] 96年輔大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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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43→)留言4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larinaser (康瑞斯)時間13年前 (2013/06/06 00: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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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又看到一個類似題目. 96年司法四等 刑法概要. 甲缺錢想買毒,持刀搶劫乙,乙反擊奪取甲的刀子. 甲拿起地上木棍欲再攻擊,乙在不得已情況下與甲對峙. 後來甲之男友丙經過, 以 為 甲受到乙 攻擊. 高點解答: 乙 之行為屬於合法之正當防衛 ,丙誤以為該行為係不法侵害. 並進而採取防衛行動, 屬於
(還有99個字)

推噓6(6推 0噓 43→)留言4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larinaser (康瑞斯)時間13年前 (2013/06/05 22: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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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改編一下題目. 甲走在路上被野狗追,為了躲避而跑進乙家,此時乙以為甲是入侵者而用防狼將他逼出門外.... 自己想法. 甲可對乙主張緊急避難沒啥問題. 乙是否可以主張緊急避難,學說有不同意. 不過我想請問的是,乙的部分是否要討論一下 誤想防衛呢?!. 感謝. --. Sent from my An
(還有7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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