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考題]97年 警察人員考試試題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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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lycess (ulycess)時間12年前 (2014/06/04 22: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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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好久沒讀了,有錯請指正. 課予義務訴訟一般來講是指請求法院讓行政機關為特定行政處分. 因此一般實務認為一般給付訴訟的訴訟標的是行政處分以外的財產或非財產的給付. 所以爭點在於訴訟標的是否為特定行政處分. 以當事人來講,其訴訟標的為撤銷原拒絕的違法行政處分,再給予所需必要資訊. 問題在於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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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5→)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ai761時間12年前 (2014/06/01 14: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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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的理解,目前實務似乎是看法律規定人民得請求機關以何方式給付,分為:. 1.資公法的資訊公開(+舊 資訊公開辦法):. 人民請求,機關以「處分」為之-->訴願、課予義務. 2.行程法的卷宗閱覽:. 當事人or利關人請求,機關為不予閱覽-->行程174 對實體不服時一併聲明. (實務少見,"可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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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nksink ( ?)時間12年前 (2014/06/01 11:43), 12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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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大講到的是事涉174的問題,很多補教名師還是引老董1994年文章也是很妙的. 不曉得kai大講的是不是最高行95判250的意思?. 但是程序理論實在是禍害很大的理論,. 因為要解決的是:「什麼東西可以一併救濟,什麼不是」,. 德國法原文並不是以抽象判準為可否救濟標的,而受歐盟法允許可先救濟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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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nksink ( ?)時間12年前 (2014/05/29 12:17), 12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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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選擇題永遠有中不完的槍,跟申論情況一樣,. 目前已請求考選部,看是要請最高法院、最高行喬一喬,. 或是要出題者審題者審題時喬一喬,或是跟補教名師上課講的一樣,一律以最新裁判為準. 最簡單的想法是,就請求人而言,想請求的是「資訊」而已,非處分,. 所以應採第8條. 就行政機關而言,通常需要就開放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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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3→)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488716 (我是誰)時間12年前 (2014/05/29 11: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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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人民向有關機關請求提供必要資訊而被拒絕時,應提出何種訴訟來主張救濟?. (A)公益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一般給付訴訟. (D)確認訴訟. 答案是C。. 但查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裁字第2087號裁定:「人民如依. 據政府資訊公開法或檔案法規定,向政府機關申請提供資訊. ,或申請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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