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滿] 原來我家也是重男輕女的

看板FamilyCircle (家庭板)作者 (tomoe)時間14年前 (2010/04/12 12:15), 編輯推噓7(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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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打很多,還是想再回一下,對不起...... 我覺得還是一句老話,"不能用對的事合理化錯誤的行為"。 "父母沒有義務給子女什麼"這句話沒錯,但不代表因此"父母行為偏心是合理的。 就好像"父母生下孩子所以有義務教養孩子"不代表"孩子視為理所當然"是合理的。 我覺得這並不能像1+1=2,這麼簡單的邏輯去推演因果關係。 還有重點真的不在有沒有給子女東西,而是在偏心對子女心理上造成的創傷。 那種創傷是很可怕的,當然因人而異,但不能否認有人會因此人格受到某些負面的影響。 如果要這麼狠,用一句父母只有義務養孩子長大,沒有義務給任何東西, 來否定甚至批評"小孩因為父母偏心分配而感到傷心"這件事。 如果世界上的事都是可以用這麼不人性的道理來分析,那還真可怕。 父母的義務如果如果只有養,那孩子的義務是不是也只有養呢? 何須孝順?如果一個人養自己的父母,只是讓她活得下去,卻沒有任何心意上的體貼, 父母活得下去卻因為子女偏心而感到傷心時,難道也是一句話"子女只有養的義務"來 反駁那些說孩子不孝的父母嗎? 親子之間的義務雖然不是物質上無盡的給予,但絕不是限制在"養"之間。 "父母有義務對孩子行為公平"和"父母沒有義務給孩子任何東西"絕對不是絕對對錯的 因果關係。 A對等於B錯,B對等於A錯,不是這樣吧! 先不要討論貧窮帶來的可怕影響。 很多早期貧窮家庭,父母沒有能力給小孩東西,小孩一樣都很孝順,我覺得父母偏心是 一定有的,但至少再行為上一定有做到一定的節制。否則人真的不是神仙,心都不會痛, 都不會計較。 也有一些貧窮的家庭,父母都沒有能力給予,小孩也能吵翻天,所以重點絕對不在物質多 寡,而在父母態度,否則你不知道他們在爭什麼,不就是爭一個公平。 否則,原PO如果要爭產很簡單,照法律他是都爭的到,她只在意錢財又有什麼好傷心的 呢?何必PO文討人罵? 最後再補充, 有些人說,要求公平,是以性別之名,行爭產之實。(原文我不記得蠻多人愛這樣寫不 只在這版)我覺得這話真狠。 那是不是也能說,那些父母,以要有人養之名,行重男輕女之實。畢竟現在社會法律規定 清楚,兒女都有養護之責,父母自己有房子,何必以房子遺產給誰,來讓自己有人養呢? 畢竟妳給房給錢,對方也不一定有能力或願意或會養妳不是嗎?所以根本就是合理化重 男輕女的藉口,不是嗎?還不如公平對待,等兒子養不起或不願養時,還可以投靠女兒壓 ?本來女兒也該公平分擔孝養父母之責,但是父母自己改變這個前提,變成要給房給遺產 才該公平負擔,這不是自己害了自己嗎? ※ 引述《littleli (disappear)》之銘言: : 其實可以換個角度想 : 父母已經有責任地把我們從小養到大 : 我們長大後賺錢給家裡,跟我們拿錢,是因為他們養育之恩 : 不然我們小時候吃的用的跟學費誰出的(自己加加看還真是不少) : 父親母親沒有"義務"一定要給子女什麼 : 最後,父母要給子女什麼,這都是一種恩惠 : 這本來就不是我們自己賺來的,不要覺得理所當然 : 能不要留一屁股債給子女的父母就算是好父母了 : 他們想給誰什麼就什麼,沒有什麼好不平的 : 都是不用花時間工作就從天下掉下來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10.135 ※ 編輯: tomoefox 來自: 140.122.110.135 (04/12 12:18) ※ 編輯: tomoefox 來自: 140.122.110.135 (04/12 12:36)

04/12 13:24, , 1F
推最後一段 如果要爭產 就不會來PO家庭和樂版了 而且我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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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文章中有提到 當初她拋下一切 回來當家裡的支柱 難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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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說 公平只為了爭產的人眼中 這樣的行為也算算計 為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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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的爭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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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那一段 ,批評他爭產的,就自動忽略,著重他在要求公平"分產"。 ※ 編輯: tomoefox 來自: 140.122.110.135 (04/12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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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覺得原po只是想要被在乎而已..不懂為何扯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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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易轍出很多的....奇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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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對的事合理化錯誤的行為->用爸媽給財產來衡量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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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是對的事?就是正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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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真的一直在跳針 那爸媽會把財產給一個他討厭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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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絕對不只是錢而已 偏心這種是絕對是從生活中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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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無法抑制的就是比較在乎某個孩子 從言談間就是比較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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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個孩子 而"錢"呢 只是"比較明顯"的偏心事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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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爸媽也不會願意給一個計較給錢來衡量愛的小孩,別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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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給錢給這樣衡量父母的孩子,爸媽也很心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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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8:20, , 15F
養大的過程都不是在乎了,而是最後要分財產給他才表示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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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07, , 16F
他沒表示不代表不在乎,這只是最後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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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2:31, , 17F
嗯,所以父母沒用財產來"表示",也不代表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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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想"他人的財產,就不會覺得不公平,管他人要給誰...-_-
04/12 22:31, 18F

04/12 22:34, , 19F
會覺得不公平,就是因為自己沒分到一樣多,"自己"覺得不公平
04/12 22:34, 19F

04/12 22:39, , 20F
如你的薪水,你請了一個人吃飯,其他人就"肖想"你要一起請,
04/12 22:39, 20F

04/12 22:43, , 21F
要不然就是"不公平",就是差別待遇,你覺得你會怎麼看這些人
04/12 22:43, 21F

04/12 22:47, , 22F
把你的父母當朋友,不要"肖想"朋友的財產,你有什麼"不公平"
04/12 22:47, 22F

04/12 23:10, , 23F
繼承爸媽的財產哪叫做肖想 那跟他要撫養父母一樣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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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3:10, , 24F
保障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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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3:23, , 25F
我說的是"心態",你講的是"法律",只談"法律"他人當然質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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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3:24, , 26F
"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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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3:27, , 27F
只談法律就沒有肖想不肖想的問題 你的心態才讓人質疑
04/12 23:27, 27F

04/12 23:30, , 28F
談"法律"去到法律板談更快,常常一翻兩瞪眼.......-_-.
04/12 23:30, 28F

04/21 22:51, , 29F
既然遺產應是均分,何來"爭"之有?
04/21 22:51, 29F

04/21 22:52, , 30F
父母的財產雖然所有權是父母的,不過能有這些財產毋寧也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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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53, , 31F
須肯定家庭"每個"成員家庭的財產的增益或多或少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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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53, , 32F
你從這個角度去想說不定就可以跳脫爭產的迷思了
04/21 22:53, 32F

04/21 22:54, , 33F
一方面又把該給的全部剝奪,一方面以"將抗爭的女兒=不孝"
04/21 22:54, 33F

04/21 22:55, , 34F
我實在不明白為什麼有人可以看不出這其中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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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13:03, , 35F
原原PO覺得不公平~我覺得很正常啊!她又沒有像某些人那麼神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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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13:04, , 36F
~就算被不平等對待,還能什麼都不計較(連覺得"這不公平!"的心
04/29 13:04, 36F

04/29 13:05, , 37F
也不可有啊!) 仍無私的孝順父母! 原原PO只是一般人啊~
04/29 13:05, 37F

06/13 17:31, , 38F
有些人要打壓心中沒說出的另一面,對某些字特別有聯想力
06/13 17:31, 38F

06/13 17:31, , 39F
,超積極的。
06/13 17:31, 3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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