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滿] 現實的人

看板FamilyCircle (家庭板)作者 (領養代替購買)時間15年前 (2010/08/16 10:50), 編輯推噓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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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nowpin213 (snowpin)》之銘言: : 大家以為我大嫂很辛苦嗎? : 我大嫂確實辛苦,每天都要上班,假日放假就回娘家。 : 平常回家,洗澡,把自己的衣服丟洗衣機。 : 真的好辛苦!! : 我的重點是,為什麼會選擇跟一個人結婚?? : 不要說什麼,媳婦本來就不該幫忙負擔什麼,她又沒有吃到夫家的奶水。 : 反之,為什麼普羅大眾反而是要求女婿要對女方家做什麼呢?? : 撇開雙方原生家庭不說。 : 當你選擇跟一個人一起生活,是不是就應該要互相扶持? : 為什麼要用現實的角度去衡量可不可以跟一個人互相扶持?? : 最好是,每個人結婚後,都可以不用尊重另一半的父母親。 : 其實這些都是很多年的事了,說也說不清。 遘到後面 其實不太懂你要表達的到底是什麼? 一下子說 你不認為大嫂應該要替大哥還債 但是後面又說 你覺得應該要跟另一半半互相扶持 要知道,不管你大嫂願不願意幫忙大哥還債 現在大哥的情況就是會連帶拖垮另一半的財務 而這個婁子是你大哥自己捅出來的 選擇一個人一起生活要不要用現實的角度去衡量 每個心裡自有一把尺 你在和你老公結婚時有沒有考慮過現實狀況呢? 沒必要把自己對婚姻或愛情的想法套用在其它人身上 回到我之前的推文內容 大哥和大嫂是"毫無血緣關係"的兩個人 而這兩個人的結合只是因為"結婚"而產生法律上的關係 你和你大哥是有血緣關係的親兄妹 身為"親妹妹"的你 有沒有想過要扶自己的手足一把? 如果沒有 你和你哥生活共同生活二、三十年都沒有在這個時候互相扶持一把 有什麼資格去批評你大嫂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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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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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5:26, , 2F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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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12:28, , 3F
這其實最下面那段話我是有點疑慮,因以民法的繼承而言,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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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是當然繼承人,而兄弟姐妹則分到第三順位去了…法律上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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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是妻子比兄弟姐妹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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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的繼承關係是會因為離婚而消滅的,但是手足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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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配偶,但天曉得明年是不是,後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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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2:50, , 8F
我說的是以法律上而言喔~妻子是大於兄弟姐妹的啊~離婚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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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什麼都不是了~而且有誰結婚後,會讓自己的先生或妻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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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鍰兄弟姐妹的~基本上很少…都自己的家庭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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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講手足…哎~算了吧…扯到錢搞不婕先生太太都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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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手足和夫妻都會了錢在吵吵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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