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票據法 支票

看板Finance (金融業)作者 (無法忍受笨蛋)時間16年前 (2010/04/18 21:0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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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owend (end)》之銘言: : PO考題文請務必附上想法!! : ===========確認之後請刪除虛線以上部份============== : 97年土銀 : 支票發票地在高雄市 付款地在台南市 直轄市 省轄市 : 應於發票日後多久提示 : ANS 15天 : 97年土銀 : 發票地為永和市 以台銀公館分行(台北市)為付款地之支票 省轄市 直轄市 : 付款提示期限為 : ANS 發票後15天 : 94年金雇 : 依票據法規定一張發票地為澎湖縣 付款地為高雄縣支票 省轄市 省轄市 : 提示期限為發票後幾日內 : ANS 七日 : 票據法130條 : 發票地付款地 在同一省(市)區內 發票日七日內提示 : 不在同一省(市)區內 發票日十五日內提示 : 澎湖跟高雄算七天 : 可是高雄跟台南卻算15天 : 麻煩擅於分辨的人告訴我該怎麼判斷呢 : 謝謝 只有高雄市和台北市是直轄,其他都是歸省(不是廢省了嗎 XD) 這樣很好區分吧  臺灣省         直轄市   第一級地方    ├──────┐    │    縣     省轄市   │    第二級地方  ┌─┼──┐   │    │  鄉 鎮 縣轄市 (區)  (區)   第三級地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81.132

04/18 21:13, , 1F
謝謝你 很好區分
04/18 21:13, 1F
※ 編輯: renriver 來自: 118.168.81.132 (04/18 21:17)
文章代碼(AID): #1BomHNOz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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