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為何泛公股銀行要招法務人員當櫃員
看板Finance (金融業)作者roye147 (energy)時間7年前發表 (2018/01/31 07:33), 7年前編輯推噓30(30推 0噓 40→)留言70則, 27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4/10 (看更多)
※ 引述《HSKing (金漢森)》之銘言:
: 小弟進官股銀一年多,資歷算相當資淺,不少朋友都有向我詢問銀行法務考試準備及工作
: 內容,可能跟原po的文不對題,欲藉回應此篇文,野人獻曝分享一下櫃員法務小小的心得
: ,希望能給欲報考官股銀法務的人作為參考。
: 官股銀法務進來會遇到多難題,其中做櫃員就須克服心中一大障礙
: 不管你以前律師經驗多豐富、努力擠出論文法研所畢業、實習時參與過企併案件、受雇時
: 打過標的上億的土地訴訟或案件極為複雜的專利訴訟(非本人經驗)。辛苦考進銀行來,還
: 是要從櫃員做起,存款提款轉帳匯款開戶ATM甲存數金服務台,遇到以前委任過得當事人
: ,還要放下身段向他們推信用卡、保險或IPO,當被親友們詢問工作內容時,小小玻璃心
: 可能會碎滿地。
: 的確,對於數字,律師可能不會像會計師一樣熟稔,我們打計算機絕對不會像商學院畢業
: 的一樣快,在新人期間甚至還要去背很多繁雜業務面的程序,很多情況下,我們會成為營
: 業單位的絆腳石,抓帳的時候還會拖延到大家下班,一些年紀比你輕的弟弟妹妹對你講話
: 不會客氣的,更別說澳洲來的客人,自尊心打擊下不少法務人員就因此離職了。
: 櫃員法務內心大概會有很多掙扎:
: 1.雖說是下分行歷練,做的大多與法規沒有多大關聯,每天錢算對,帳平比較重要。
: 2.櫃員並不像以前能五點下班,若下班後,疲憊的身軀沒去法律進修,一年後會發現自
: 己跟法律越來越遠,不能學以致用,簡單的訴訟法、刑事法,都大概忘得差不多。
: 3.其他同學在民營銀行不用下分行,反而瞭解廣泛業務層面的爭議,甚至能常常觸碰一
: 些銀行法規,是在營業單位學不到的,在分行待一年跟總處待一年,誰學的比較多還不一
: 定。
: 4.若想離職回事務所,櫃員經驗一年也無法成為加分的履歷,且銀行第一年的年薪跟律
: 師工作相對較少,這一年的成本不小。
: 5.其他的留給其他先進補充。
: 當然,瞭解業務才能做好管理者的角色,但需要付出的成本跟努力也不少,下分行歷練的
: 制度並非毫無問題,尤其回總行的日子還遙遙無期,心態需要常常調適,沒有信心能撐過
: 營業單位日子的人,報考官股法務人員時建議三思。
之前也是一樣 有律師牌然後考公股銀行的法務
當時想法很單純 就是想求穩定 雖然法務的薪水比律師低了不少
但如果在銀行待的夠久 應不也不比在外面當律師差
另外也是想休息一下 畢竟訴訟律師累、壓力比較大
而且進企業應該比較有空寫碩士論文
大概就是這些動機就去考 然後也考上了
當時也有預料會到分行去"歷練" 畢竟行規慣例就是這樣 簡章也寫的明白
所以也做了很多心理建設 但受訓完的分發 是直接分發到總行法務單位
所以還是碰的到法律本科的東西 不致於荒廢
但後來聽在分行"歷練"的法務友人分享後 我覺得當時如果我被分發到分行
可能過沒多久就會離職了 因為很難碰到法律本科的事務
無法學以致用就算了 更可怕的是法律本科還給課本了
在總行法務單位 大概就是審合約、寫法律意見為大宗
而需要開庭寫狀的案件 則是銀行被客戶告、數額又低的案件
所以工作量非常輕鬆 也可以很快完成 基本上要準時下班沒問題
但比較困擾的是 前述的工作都要一層一層送主管簽核
主管在銀行待的非常久 對於公文用語很要求 而每個主管的慣用公文用語又不同
所以工作上常在改這些很支微末節的東西
過了一陣子後 我發現法律能力降低外
更可怕的是 我書寫能力變的非常的差
我腦袋裡想表達的東西 被迫換成另一種表達方式
被改完的東西完全不像自己原始想表達的
所以就開始思考幾種可能:
繼續待在銀行的話 法律能力、表達能力就是持續被消磨
二十年後就變成像主管一樣 這結果是我要的嗎?(雖然穩定、高薪)
再短期來看 這些能力被消磨三到五年後 我要離職還來得及嗎?
因為可能已經沒有能力回到律師市場 更可能就沉浸在這看起來安逸的環境跳不出去
往後就只能接受銀行的各種調(ㄅㄞˇ)動(ㄅㄨˋ) 反正也沒有別的地方可去
所以後來就提出離職了
在離職後 我有到非公股銀行法務部門面(ㄌㄧㄠˊ)試(ㄊㄧㄢ)
他們其實對於公股銀行把法務人員安排到分行去歷練這件事
很不能理解 認為沒必要
以我的經驗來看 我沒做過分行的業務 但我認為法律問題就是法律思考啊
法務部門是要瞭解業務沒錯 但遇到具體業務發生的法律問題時
當然是業務端提問的人要向法務單位說明事實及業務流程
但法務部門是要依法律回答 而不是依業務處理規定回答
不然爭議衍伸到法院去 法院判決是依法還是依貴行的業務規定?
至於公股銀行的總行經驗有沒有對往後的職涯加分?
我覺得是有的 對於後來找工作其實很順利 畢竟是在國內大銀行的總行法務部門
至於 分行經驗有沒有加分? 就我所看到的朋友經驗 肯定沒有
其實發這邊廢文 是想強調
當初很幸運直接進入總行工作 我認為法律人在分行歷練其實沒有必要
我沒待過一天分行 但還是可以回答、研究各種分行雜七雜八的法律問題
找主管機關函釋、法院判決給他們參考 這才是第一線人員詢問法務單位後想知道的
而且主管也非常信任及肯定我的法律能力(只是該改的公文用語還是不能少)
但上述這種訓練並不是在分行可以學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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