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救護車不跨縣市的規定?

看板FiremanLife (消防員)作者 (無)時間15年前 (2010/04/12 22:11), 編輯推噓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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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類型:救護車不得跨縣市 所在縣市:台北縣 問題:請問這規定是因為消防屬地方權責所致嗎? 各位學長好,小弟我有一個小小的疑問 我服務的機關今天有個女人犯暴走,精神狀態不穩定 經通報119派救護車前來支援後 長官決定馬上將該員送回桃園還監 此時救護的學長冒出一句話:救護車不能跨縣市 當然我們知道救護車有救護車的職責 送人犯當然得自己想辦法用警備車押回去 但我還是很好奇 即使今天不是這個勤務,而是一般救護案件 是有什麼樣的統一規定,還是各縣市的內規 不准救護車跨縣市執勤的? 還是因為消防權責在各縣市手中而導致涇渭分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52.94 ※ 編輯: ncnuboy 來自: 61.217.152.94 (04/12 22:12)

04/12 22:34, , 1F
有些單位離跨縣市醫院較近的就會送跨縣市的醫院
04/12 22:34, 1F

04/12 22:35, , 2F
緊急救護,既然緊急當然是就近送責任區醫院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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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2:36, , 3F
例如我在新竹,她們要求送林口長或台大,路途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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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2:37, , 4F
那轄內如果有其他案件就無法出勤,況且能送這麼遠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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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2:37, , 5F
一般都不是緊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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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2:45, , 6F
各縣市都是禁止跨縣市,除非輪值、離得比較近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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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3:15, , 7F
消防局救護車僅執行到院前緊急救護,所以押送還監不屬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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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3:18, , 8F
防局服務範疇,另外精神病患強制送醫,應找衛生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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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3:23, , 9F
消防局救護車原則上就近送往轄區責任醫院,但若患者病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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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0:35, , 10F
簡單一句,救護車緊急用,可以撐這麼遠就代表不緊急啦
04/13 00:35, 10F

04/13 02:00, , 11F
跨縣市送醫通常會是因為上層來電關切...
04/13 02:00, 11F

04/13 10:47, , 12F
那時後會叫消防局是因為他有自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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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4:40, , 13F
那還是只能就近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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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5:14, , 14F
救護車只能送醫院 既要還押 無跨縣市問題吧
04/13 15:14, 14F

04/14 14:46, , 15F
監獄有急診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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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3:01, , 16F
如果是這樣,應該不算救護案件,應該算為民服務了吧(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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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3:03, , 17F
要載也有可能,不過事先要溝通好就是了
04/18 03:03, 17F
文章代碼(AID): #1BmoeSzy (Fireman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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