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不得超過128公斤的規定,是否過度嚴苛?

看板FiremanLife (消防員)作者時間9年前 (2015/08/30 02:17),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我也同意這法條訂的很爛。場所串接五百公斤都沒關係,瓦斯店內只能128根本莫名其妙 。所以業者的做法就是只好把桶子放車上,被檢舉就移車,或是在店附近找可以停車的鐵 皮之類的方法用躲的。的確,法規應該要依國家實際需求調整。只要法條改了消防隊員也 輕鬆。但要消防隊員協助推動修法你可能太看得起我們了。 消防隊員連公會、工時這種自己都推不動了........ 至於你腦補的部分我覺得沒有什麼討論價值也懶得跟你扯。 但如果你有心推動修法,那確實很好。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66.199.1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iremanLife/M.1440872223.A.D84.html

08/31 10:23, , 1F
現階段法令看來是在製造移動炸彈;不如增加逾期桶檢舉獎金
08/31 10:23, 1F

08/31 10:24, , 2F
到千萬,罰則也來個幾千萬;如此就沒有業者敢用逾期桶
08/31 10:24, 2F
文章代碼(AID): #1LuVSVs4 (FiremanLife)
文章代碼(AID): #1LuVSVs4 (Fireman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