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到場時患者已經明顯死亡多時,能不處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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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uhao83 (不想改變)時間17年前 (2008/10/20 15:2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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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看到各位在討論死亡的定義. 不知道各位學長如何『婉轉』的,告訴家屬患者已明顯死亡,不要送醫了呢???. 每次遇到這種情況,總覺得很難講......Orz. 我是都會說...他這個情況已經很久了....死亡證明也可以由警察開等等..... 可是還是會感覺怪怪的~~~~. --. http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esleep (心臟學像外星文)時間17年前 (2008/10/20 13: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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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部份,如果是已經死亡不可逆<像I學長所說的明顯死亡定義>. 可是會不會學長的處置是ABCDE 裡的 "F" Family 治療家屬?. 雖然這個用意不大且是浪費醫療資源,可是在我們上T2和ETTC課程裡,. 哈醫師也有說 治療家屬也是一個不可少的一個醫療動作. 我是這樣想的 @_@. --.

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danny (萬年誠徵女友-囧")時間17年前 (2008/10/19 16: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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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受訓的時候學的是:. 上吊自殺的結不能解 只能割斷繩索我不知道貴縣是不是有這樣的規定. 但依消防署護字八八G00六號函示. 96年行政院衛生署緊急醫療諮詢委員會第2次會議:. 「現場死亡」之定義為. 「人體達到屍腐、屍僵、屍體焦黑、無首、內臟外溢或軀幹部斷體的狀態之ㄧ者,. 且無意識、無呼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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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21→)留言2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ock777 (跌倒也很豪邁)時間17年前 (2008/10/19 14: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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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消防替代役,生平跑的第一件OHCA救護就是上吊自殺的案件. 那天到場的時候患者還吊著,現場只有他還在讀國中嚇呆了的女兒,. 屍體已經有屍斑浮現,而且肢體僵硬到不行了,已經達到救護標準手冊裡判定死亡. 的標準了,把他從繩子上解下來(他肢體僵硬而且繩子的圈圈很小,解不下來只好用剪的). 後,學長就說
(還有29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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