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外資買公債限縮 炒匯避風港封了
看板ForeignEX (外匯)作者TZUYIC (Je T'aime Celine Dion)時間15年前 (2010/11/10 11:1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1
Ref.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S4/5964018.shtml
外資買公債限縮 炒匯避風港封了
【聯合報╱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2010.11.10 02:46 am
打擊炒匯熱錢,金管會加入戰場,助中央銀行一臂之力!
金管會昨天宣布,外資所持有的公債部位,不管是買(賣)斷或附條件交易,合計不得超
過匯入資金的30%。這項新規定明天(11日)起生效實施,如此一來,等於強迫外資須投
入股市,無法再「躲」進債市這個「避風港」。
據了解,很多外資以投資股市名義申請匯入台灣,但真正目的不在投資股市,而在坐等新
台幣匯率升值。這些外資不願錢進風險較高的股市,就去買定存或買(賣)公債、短期票
券等風險性低、收益穩定的金融商品,做為外資炒匯的暫時「避風港」;在尚未進入股市
之前,「臨時停車」的地方。
依據規定,外資投資貨幣市場(即短期周轉)商品的規模,不得超過匯入金額的30%,其
中,附條件交易、到期日在1年以內的公債都屬於「貨幣市場」商品,必須納入限額計算
。
金管會昨天將「到期日超過1年」的公債也納入30%限額計算,等於強迫外資撤出公債市場
,一則金管會加入央行「打熱錢」戰線,讓炒匯外資「現形」,二則將熱錢趕進股市。
金管會在去年底,下達禁令,外資的資金只能放在活期存款,不可再放入定期存款。
在公債方面,按照現行做法,剩餘期限超過一年的買賣斷公債,可以不計入30%限額;但
金管會昨天進一步限縮,必須納入30%範圍內計算。
官員說,公債分為買賣斷公債以及附買(賣)回,外資主要是投資買賣斷公債,外資持有
剩餘期限超過一年的公債,比率占55.7%。央行認為,外資會將匯入資金投資公債,並伺
機進入匯市,擾亂匯市。
央行統計,外資在2009年1月持有國內公債額度僅330至340億元左右;但今年9月底已達
2,418億元,兩年來暴增。
反觀國內公債殖利率(兩年期約0.109%、五年期約0.922%),遠低於美國公債殖利率(
兩年期約0.34%、五年期約1.15%),金管會官員直言,「若是投資公債,那在美國投資
就好了!」
【2010/11/1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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