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 請問資遣到底該給/要什麼?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火考三吃)時間16年前 (2009/01/11 20:44),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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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astawad (板橋版溫情滿滿 :))》之銘言: : 根據勞基法規定,確定的只有每年換算一個月的資遣費 : 但是不知道如果勞保採用新制的話差別在哪(該看哪個法條?) : 又,有的人說範圍包括資遣費、優退、預告薪資…這我實在有點不懂 : 不知道哪位對於實務比較瞭解的前輩能夠解說一下呢?謝謝 簡單來說,預告薪資無關新舊制,優退等同退休和資遣費都和新舊制息息相關。 -- 預告工資: 勞基法第 16 條: (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 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 ,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 資遣費: 勞基法第 17 條: (資遣費之計算) 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左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 資之資遣費。 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 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依照目前勞基法的規定,如果是適用舊制的員工,工作年資每滿一年, 發給一個月平均工資的資遣費,適用新制的員工,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 是按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0.5個月的平均工資,最高發給六個月平均工資。 勞退新制上路後,上班族沒換工作,選擇新制,就同時具有舊制和新制的年資,被 資遣時可領的金額,就包括舊制年資的資遣費,加上新制的資遣費和新制的退休金 。要特別注意的事,舊制時期有資遣費,就沒有退休金,有退休金,就不會有資遣 費,至於新制則兩者皆有。 參考資料: http://tw.myblog.yahoo.com/jw!v5qO482FBUfWUjJ.rxUIInY-/article?mid=3121 ======================================================================== 退休費: 勞基法第 55 條: (退休金之給與標準) 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如左: 一、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 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 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二、依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強制退休之勞工,其心神喪失或身 體殘廢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依前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其中公司於執行優退動作時,跟中央信託局(現為台灣銀行)申請之退休金, 由舊制年資部分,因此如果是屬於新制部分年資,並不會包含在這項金額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10.157

01/11 22:26, , 1F
終於懂了 謝謝 光就這裡看來新制似乎不太好
01/11 22:26, 1F

01/11 22:29, , 2F
還是說新制下領了遣散也同時會領光退休金(雖然不是退休
01/11 22:29, 2F

01/11 22:35, , 3F
還是只是保留在帳戶等到哪天真的「退休」才能領
01/11 22:35, 3F
文章代碼(AID): #19QUcp22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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