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還是資遣問題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巴豆妖纏身囉嘛)時間16年前 (2009/03/26 20:19),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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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精華區和爬文還是有點小不懂 想請教大家 我朋友是開補習班的 他最近請了一個老師 但是教了幾天後發現他無法勝任 若想要請他離開的話需要付給他哪些錢呢? 薪水的部分是不是就是按他做了幾天就給幾天的薪水? 如果是的話那月薪轉換成日薪的算法應該如何算呢? (該拿月薪除30天,還是當月工作天,還是當月的總天數,還是其他呢?) 精華區說未滿三個月的須不須付資遣費尚有爭議 那如果要付的話又該如何計算呢? 不付的話業主站的住腳嗎? 煩請各位解惑了!謝謝! 若這問題太月經不符版規的話煩請告知,我會馬上字D,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77.21 ※ 編輯: ylchen 來自: 219.68.77.21 (03/26 20:21) ※ 編輯: ylchen 來自: 219.68.77.21 (03/26 20:22)

03/26 20:34, , 1F
因為勞基法中的適用期規定已經取消了所以要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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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的話就按當月總天數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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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錯字 試用期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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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23:18, , 4F
這麼說那麼小月的日薪就比大月的多囉?這樣二月的日薪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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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23:19, , 5F
資遣費滿一年是0.5個月,但這個老師才做幾天的話要怎麼給呢?
03/26 23:19, 5F

03/26 23:20, , 6F
謝謝Z大的回答!!!
03/26 23:20, 6F

03/27 09:43, , 7F
不到一年就按比例去切算 但未滿一個月的部分以一個月計算
03/27 09:43, 7F
文章代碼(AID): #19otBj2e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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