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明明是簽契約,卻說不是契約工??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送你的夕陽)時間16年前 (2009/03/31 23:24),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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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家人日前收到公司錄取通知, 前去公司領取人事資料表回家填時, 才發現人事當時跟他說「不是契約」的資料上, 第一條就註明了, 工作期間為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 「工作期間滿三個月後,勞雇關係終止」。 不過當時人事是跟家人解釋說, 這份資料只是要讓勞資雙方在薪水上明確沒有爭議, 所以才有這份資料,不是契約,只是「每三個月要簽一次」, 而且前三個月如考核順利通過,第四個月起會加薪... 但這怎麼看都是契約工啊= =" 且有一條註明,無特別休假===>應該是指無特休吧? 會比較擔心家人的年資、 跟各項福利(例如資遣費)上面會不會有所損失, 畢竟人事強調不是「契約」,但實際上卻是白紙黑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63.59

04/01 11:34, , 1F
就是三個月試用期用簽約的,到時要不要升你當正職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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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1:36, , 2F
我當時就是拿了這種合約之後公司縮編不聘 半年都在找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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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人事講沒有用,是面試你的主管給你這種合約的,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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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要去,現在很不景氣 只要你一拿這種合約之後公司不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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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出來找工作會找不到,因下個公司錄用查勞健記錄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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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懷疑你工作穩定度差或是不適任才沒被升正職會很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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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1:41, , 7F
你就算學經歷再好都沒用
04/01 11:41, 7F
文章代碼(AID): #19qZM_zX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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