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補休時數歸0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希望)時間15年前 (2010/09/01 23: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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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補休、特休的制度, 目前敝公司工作規章欲修改如下(工作規章沒有報備過): 1.每年度未休畢「補休」時數將於次年底歸0, 離職時可折算成薪資發放 2.每年度未休畢「特休」時數可無限累積, 離職才折算成薪資發放(之前是次年底歸0) 因公司二年前有遭勞工局檢查說不得歸0, 但我想是不是因為特休與補休時數都需歸0,才不行的! 勞基法有說未休畢特休時數應轉換成現金發放, 如果改成無限累積應該就沒有這問題, 只是「補休時數」歸0是不是可行的? 公司很怕再被檢舉一次, 所以希望我去函台北市勞工局說明我們欲將歸0的作法, 主管認為這樣才有保障, 只是去函的結果應該是不會過的吧… > < 感覺這樣的作法怪怪的… 我是覺得工作規章上註明清楚,並將補休時數透明化就好,這樣不可行嗎? 大家覺得應該怎麼做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2.30.41
文章代碼(AID): #1CVczqms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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