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這樣會不被錄取嗎?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小尾)時間15年前 (2011/01/18 11: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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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狀況可想而知,就是老闆娘想要跟對方老闆直接溝通,談一些事情,想要談什麼呢? 善意的想法: 1. 敲定可以讓你的離職時間? 2. 訴說你的優點? 惡意的想法: 1. 讓對方知難而退,不要再聘僱你? 2. 描述的你種種缺點?性格上的瑕疵? 既然是待遇差很多,我想你的老闆娘應該也知道,您絕對會走,既然是這樣,建議您搬 出勞基法,告訴您的老闆娘,一切依法行事: 相關網站:http://ppt.cc/mjPF 定期契約顧名思義,即訂約時已明定契約之終止日,此種契約於期限屆至時終止,不須 另外再通知。不定期契約為最常見的勞動契約形式,契約未定終止日,通常隨勞方辭職 或資方解雇而終止(其他情形例如因勞方死亡、退休等因素而終止),不論由勞方或資 方終止勞動契約,都須給予對方因應調配的時間。根據《勞基法》第15、16條規定:      1.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   2.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3.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此即所謂「預告期間」之規定。 所以當您告訴老闆娘,想要離職時,就已經是預告他,而要等多少天內離職,就是看您 這個外包工作是做多久? ※ 引述《zedo0012785 (RUPHUIE)》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JOB-Hunting 看板 #1D3rbfdk ] : 作者: zedo0012785 (RUPHUIE) 看板: JOB-Hunting : 標題: [職場] 這樣會不被錄取嗎? : 時間: Mon Dec 20 21:25:58 2010 : 我現在是在的工作是外包的 : 下午跟晚上是在不同的地方工作 : 晚上工作的那邊開出一個工作問我是不是有興趣去做 : 工作待遇當然是比現在好很多,一個是時薪,一個是月薪 : 我就打電話去問外包的老闆娘我什麼時候可以離職 : 她問為什麼 : 我就直接回答說晚上那邊開出工作問我什麼時候可以過去做 : 老闆娘就直接叫我請晚上那邊的負責人打電話給她 : 這樣我會不會就失去這個機會呀 : 我還沒有跟晚上工作的那邊講這件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7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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