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離職證明單一定要離職的人親自來拿嗎?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我是有異性沒人性的HR)時間14年前 (2011/06/28 22: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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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remifa (轉圈圈)》之銘言: : 最近公司有人離職,但似乎因為交接時發現和客戶有些問題, : 但已經離職的人又說現在有工作而不回來協助解決交接上發現的問題, : 所以本來總經理不想讓他的離職證明用印, : 但因為勞基法好像有說不能不給離職證明單,但總經理這時又說 : 離職證明單有規定不能用寄的,一定得本人親自拿。 : 請問真的有這種規定嗎? : 還是只是總經理想要離職的人回來一趟而已?謝謝 你把勞基法想得太周詳了,基本上如果連這些事情都要寫進去, 分上下冊可能都還不夠。 基本上這件事情就是要看是否要和氣下解決,如果離職的人態度上 或是行為上已經造成公司現行困擾,公司要求不主動寄發也還好。 只是這樣一定會產生很多紛爭(例如:離職者寄了一個回郵信封,要公司直接回寄) 公司依然主張要本人親自拿,合理不合理? 和氣為先,不過看來你家總經理是打算要這人來一趟公司。哈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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