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關婚假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私の夢があるよ!)時間14年前 (2011/09/19 23:17),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公司員工手冊上是有寫婚假有一天要是結婚當天, 不過因為跟函有所出入,所以是看公司如何給假呢? 還是以法規為主給八天呢? 謝謝您的回覆 ^^ ※ 引述《soyoso (Amon)》之銘言: : 依內政部(74)台內勞字第302665號函及(74)台內勞字第315045號函釋: : 事假、普通傷病假、婚假、喪假期間,如遇例假、紀念日、 : 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應不計入請假期內。 : 假設一 : 婚假遇10/10(勞細23為應放假之紀念日),不計入請假期內 : 所以還是八天 : 假設二 : 您記得有關婚假之規定是指貴公司的規定嗎? : 法規上沒有分三次請完,其中要有一天是結婚當天的規定。 : 內規有寫是可行的。 : 那來看假設二符不符合就要看貴公司的認定了。 : ※ 引述《nishikidoren (私の夢があるよ!)》之銘言: : : 記得有關婚假之規定是 : : 婚假有八天,可分三次請完,其中要有一天是結婚當天。 : : 現在我有個小小的問題, : : 目前結婚是採登記制, : : 假設一:我是10/10要結婚 : : 因為10/10是國定假日本來就有放假, : : 因此我的婚假是否就是變成只有7天? : : 假設二:如果我是10/11(二)當天直接登記沒有擺喜宴, : : 那是否有符合"婚假其中一天要是結婚當天呢?" : : 以上二個問題,還煩請前輩們賜教 ^^ 感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93.88

09/20 00:47, , 1F
函令這麼寫,若公司要依員工手冊上來做,可請教當地勞工局
09/20 00:47, 1F

09/20 00:49, , 2F
因為不能勞工請假規定寫八天,之後勞工遇到情況是放假日、
09/20 00:49, 2F

09/20 00:50, , 3F
例假才會在另出函令來解釋這種情況。
09/20 00:50, 3F
文章代碼(AID): #1ETrqAuZ (HRM)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
文章代碼(AID): #1ETrqAuZ (H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