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關於 月休八天 制度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wonder顧問)時間14年前 (2011/10/04 23: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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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nny7210 (kenny)》之銘言: : 公司是製造業 現場人員皆採排班方式 : 所有人都是排休 月休八天 全年休96天(國定假日跟過年也沒有另外放) : 月薪就19000 沒有加班費 : 我想問的是,請問這樣符合勞基法嗎? : 勞基法全年休假日數應該是110天才對吧? (52 + 26 + 26/2 +19=110) : 月休八天是符合兩週84工時,但全年休假日數就是差了110-96=14天 : 所以這14天,公司是不是應該補發加班費給員工才對? : 煩請HR高手解惑,謝謝 勞基法規定的休假日共有19天,若休假日出勤,公司應該給於"加倍薪資" 又加上您一個月的工作時數為176小時(22*8),沒有優於勞基法, 故沒有調假之考慮(針對只紀念不放假的假期來說),但由於您是屬於排休, 或許你必須看看這19天當中,是否有哪天有出席工作,這樣才有可能依法要求 "加倍薪資"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81.221
文章代碼(AID): #1EYoHkFL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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